挑戰35天禁手機獎40萬 長沙男半天就淘汰原因太傻眼

長沙陳先生日前花報名費9000元(人民幣,下同)參加一公司舉辦的「自律挑戰」活動,35天內不玩手機能獲40萬高額獎金,沒想到才半天他就因一次揉眼睛被淘汰,理由是揉眼睛違反了合約裡「遮擋每次不超過3秒」規定。陳先生無法接受,要求公司退還報名費被拒。公司稱,高額獎金就肯定有規則的限制,「不然人人都成功,公司豈不成了慈善機構。」
來源:YouTube
瀟湘晨報報導,在長沙工作的陳先生表示,他日前在網上看到了該公司「自律挑戰」項目宣傳視頻稱:挑戰者進入公司安排的一酒店房間,全程監控下挑戰35天堅持不玩手機、按時作息等行為,可以閱讀、健身等。成功完成挑戰,就可獲40萬元高額獎勵。
12月7日,他簽訂了挑戰合同,並支付了9000元報名費。挑戰合約顯示,該活動旨在「戰勝慵懶、克服散漫、成就全新自我」。
合約詳細規定了挑戰者要遵守的規定,如:不可以抽菸,不可喝酒,不可以使用任何電子產品,可以攜帶電子產品以外的物品;晚上10時後關燈睡覺,早6時前必須醒來開燈;挑戰期間不可遮擋面部或背對攝像頭,如果發生遮擋每次不超過3秒,超過即違規等。
對於「不適用任何電子產品」,合約有補充規定,即每天上午10時到11時可以使用3分鐘手機;每隔一周可以和家人限時通話;手機可以設定鬧鐘,鬧鐘每天只能關一次等。
合約也規定了挑戰成功的獎勵:成功堅持六天報名費全額退還,九天獎勵4萬元,22天獎勵18萬元,35天獎勵18萬元,獎金總額40萬元,分三次發放。挑戰者挑戰失敗,報名費全額不退還。
陳先生信心滿滿參加挑戰,他7日下午1時住進酒店開始挑戰。結果10日被告知挑戰失敗。他很訝異,公司向他出具監控視頻,顯示在8日凌晨1時左右,他用手揉了幾下眼睛,超過了3秒,違反了挑戰規定。
陳先生表示,自己是怕隔天6時起不來,所以開燈睡覺。但開燈又燈光刺眼,所以忍不住揉了一下眼睛。這時他才覺得,契約有些規定違背人體正常生理需求,是不合理的。「像不能背對攝像頭,那睡覺轉身、看看窗外,不就是違規了嗎」。他要求公司退還報名費,公司表示,依照合約規定,不能退款。
據位於長沙的該公司營業執照,其成立於2023年11月24日,至今不到一個月。經理李先生表示,已經有超過20多個客戶來挑戰,只有一兩個堅持到第六天,拿到了報名費,其他都早早失敗了。
有律師表示,該公司對於挑戰規則的設置符合《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依照合約,陳先生可能沒有權利要求退還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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