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新婚妻遇車禍瀕死 港夫搶警槍圖自盡 法官酌情判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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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新婚夫妻2024年乘電單車遇上交通意外,丈夫得知妻子命危後悲痛欲絕,在伊利沙伯醫院企圖搶走警員佩槍自殺,5日於區院承認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案情顯示,事發時被告大叫「我累死我老婆」。
明報報導,法官陳廣池稱對被告遭遇深表同情,事件無疑對被告造成重大打擊,但不等於可避免罪責,判監3個月,要被告「千萬別做傻事」,相信其亡妻會希望他重新振作。
被告是林顯鍵(39歲)。陳官稱對被告失去妻子深感同情和傷心,接納被告企圖搶槍非為傷人,惟過程中可能擦槍走火禍及無辜,指判刑要平衡個人因素、公眾利益及懲處帶來的信息。他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及酌情減刑,判監3個月。
案情顯示,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2024年7月9日下午約6時許到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病房處理一宗與本案被告無關的案件。警長佩槍放在槍袋並掛在右腰,槍內有6發子彈。被告突然雙手從後環抱警長的腰,把佩槍手柄向後拉。警長保護槍袋大叫「搶槍」,另一警員及護士合力制伏被告。被告哭叫「我想死」、「我累死我老婆」、「我不想做人」、「我想搶槍吞槍死」。
警長左腕扭傷,左手輕微擦傷,獲4天病假。被告被捕後在警誡會面稱,他2024年7月7日駕電單車接載妻子,其間被另一輛車撞倒,妻子重傷被送入案中病房;案發當日護士對他說,妻子可能撐不過當天,他感害怕難過,打算搶槍自殺。
被告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突然從後環抱警長並拉扯其佩槍,企圖搶槍自盡,結果被另一警員和護士合力制伏。 法官接納被告因妻子命危而情緒崩潰,屬極度悲痛下犯案,並非為傷人,但仍要考慮槍械風險與公眾利益,因此以六個月為起點後減刑。 被告稱兩人於2024年遇車禍後,妻子重傷留院;案發當日又被告知妻子或撐不過當天,因害怕和難過,才打算搶走警槍自殺。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