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罪上訴成功獲撤罪 估出獄時間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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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因國安案被判囚20年的78歲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6日,他涉及的另2宗欺詐罪上訴成功獲撤罪。BBC中文網指,由於其欺詐刑期被撤銷、國安案刑期提早計算,他的出獄時間將提前,但仍要服刑至2040年。
香港01則稱,黎智英先前因「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20年,其中2年與上述案件同期執行,其餘18年要在該案的5年9個月刑期後、即約今年6月才開始計算。由於黎智英在該案刑期被撤銷,因此違反「國安法」案的20年刑期可提早開始計算,出獄時間可能略為縮減。
BBC中文網稱,黎智英與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對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租用將軍澳工業邨作蘋果大樓期間,讓其名下的力高顧問公司在大樓內營運,違反租約。
2022年,2人被判欺詐罪成,分別監禁5年9個月及1年9個月。2人不服上訴。26日在香港上訴庭判決,2人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撤銷定罪及判刑。
香港科技園公司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法定機構,作為業主管理香港各產業園區,包括香港科學園、香港創新中心和3個工業邨,後者分別於將軍澳、元朗、大埔。
2020年12月,香港國安警察起訴黎智英欺詐罪,指控黎智英的力高顧問公司,在壹傳媒、蘋果日報報社大樓內營運,違反租契,構成對地主欺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