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業男稱貪玩撕毀選舉海報 被判社服令80小時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香港23歲無業男毛志傑在旺角撕毀兩張屬於選舉事務處的海報,他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
香港01報導,他稱一時貪玩,走過香港旺角天橋時撕毀2張選舉海報的一角,案件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被告案發當日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因一時貪玩而撕掉海報的一角,沒有任何動機犯案。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沒案底,重犯機會不大,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閉路電視拍到在11月19日下午6時許,被告在案發地撕走有關選舉的兩張海報。警員巡邏時發現海報被破壞,翻查閉路電視後揭發本案。被告數日後在街上被捕,在警誡下表示因貪玩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