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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起聽取求情陳詞 預計耗時4天 將公布判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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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路透資料照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路透資料照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上月被裁定包含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與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12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陳詞(類似量刑辯論或量刑陳述),預計需時4日,然後公布判刑日期。

本案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首起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根據前述法規,相關控罪罪成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根據香港法制,求情通常在被告認罪或被裁定有罪後提出,被告或其律師需要向法庭提交求情信或陳述,說明被告的背景、健康狀況與悔意等,以供法庭進行量刑參考。

香港文匯報報導,司法機構日前公布,12日正庭連同7個延伸庭共開放491席公眾席,其中正庭設有42個公眾席,以及約100張後備席。聆訊另設116個記者席,正庭占42席。

9日中午起,在法院外已有逾30人排隊。12日上午法院大樓外保安加強,數十名穿着防刺戰術背心的警員在場巡邏,「劍齒虎」裝甲車也在法庭外戒備。警方亦設置路障,所有進入法庭的車輛,均需接受安檢。

專注報導香港司法議題的「法庭線」指出,案件共涉9名被告,包括經審訊後定罪的黎智英,及其餘認罪的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盧峯)及楊清奇(李平)、「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黎已還押逾5年,其餘8人則還押逾4年。

黎智英上月被裁定3項控罪全部成立,判詞長達855頁。法官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又指他無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10日在一公開活動上表示,「黎智英被定罪,說明任何試圖破壞國家安全和團結、繁榮進步的圖謀都不會得逞,亦絕不會成功,更絕對阻礙不了國家強國之路和民族復興之途。」

香港 黎智英 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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