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菸新規:院校出入口3米、候車納管 違者立罰3000港幣
香港控菸條例三項新規定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指定場所出入口三米範圍內禁菸、排隊候車和進入處所期間禁菸等。法定禁菸區擴大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衛生署控菸酒督察會即時開立罰單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定額罰款3000元(港幣,約385美元)。
文匯報報導,衛生署控菸酒辦主任林民聰表示,法例不設適應期,明顯違法者會在無預警下直接被票控,但若有菸民因不知情在禁菸範圍的「踩界位」吸菸,會考慮先發口頭勸喻,不聽從才票控。
林民聰進一步講解執法細節,例如個別巴士站即使沒有劃出排隊線、不設欄杆及候車亭,但現場只要有多於一人排隊,都屬於禁菸範圍,他強調公眾對排隊候車有清晰觀念,預計不難執行。
由於部分禁菸範圍位於狹窄的街道及公眾地方,政府未有要求指定場所於3米禁菸區範圍畫線,他相信透過宣傳後,菸民理應知曉哪些範圍屬於禁菸區,但在政策實施初期,如果巡查時發現有菸民不知情下經過或在禁菸區的「踩界位」吸菸,將考慮發出口頭勸喻或警告,若菸民站在禁菸範圍內吸菸,便「無情講」直接罰款。
林民聰說:「其實3米大概等於一個成年人走六七步的距離,再行遠一點就基本上離開了。無論有沒有這個法例,我們建議吸菸盡量都去遠一點,不要影響到其他人。」
報導指出,林民聰透露,政府將採用「風險為本」方式,優先巡查違例黑點,例如車站、遊客區、等違例較多的區域,他說:「我們希望透過這些執法巡查增加市民對於新法例的認知 。因為法例已經生效,都需要有效執法,希望有一個阻嚇力。」他坦言,即使接獲市民舉報,亦很難在短時間內派員到場處理,認為控菸法例成功關鍵在於社會有共識,主動遵守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