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維修商 2獲授權簽署人一離職一被捕 業界:工程須停止
負責宏福苑大維修的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出現人事變動,宏業兩名「獲授權簽署人」(簡稱AS)之一的張玉濤,近日在屋宇署名冊中除名。由於宏業另一名AS黃忠基在火災後涉誤殺被捕,宏業負責的最少30項工程後續去向備受關注。
明報報導,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火災發生後,港府已拘捕包括AS等宏業人員,她預計所有宏業負責的工程將受延誤,建議港府須盡早介入,並視乎各項工程制定方案,例如未動工的項目可重新招標。
報導指出,宏福苑上月26日火災發生當日,屋宇署的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顯示宏業有兩名AS,分別為張玉濤及黃忠基,記者日前翻查名冊時已不見張玉濤名字。屋宇署回覆除證實張在港除名,亦確認其曾透過廣東省自貿區的備案制度於南沙和前海獲取執業資格,發展局得悉他不再屬有關承建商AS後,已按機制通報內地,南沙和前海的負責部門已取消該人的備案執業資格。
據報導,綜合屋宇署早前提供的勒令停工名單及報導,截至上月底,宏業以註冊承建商身分參與香港至少30項工程,惟現時只剩一名AS(黃忠基),而黃因擔任宏福苑大維修的AS,在火災發生後被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
報導稱,根據《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每間註冊承建商均須委任最少一名AS代其就《建築物條例》行事,若承建商無AS代為行事須停止所有工程。即使承建商能暫委AS,他們只會短期內代承建商監督工程,但職責受限,例如不能在任何有關工程項目的監工計畫書或指明表格上簽署。
報導指出,身兼承建商董事的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指出,香港奉行無罪推定,黃忠基仍在接受調查,尚屬合資格AS,但關注若承建商沒有任何AS,該承建商「絕不能運作」,所有工程須即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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