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船在芬蘭灣公海損天然氣管、通訊電纜 中船長擬認毀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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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的海芬蘭至愛沙尼亞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通訊電纜在2023年10月受損,芬蘭當局打撈起船錨,懷疑來自香港註冊貨櫃船「新新北極熊」號。該船內地籍船長遭警方控刑事毀壞罪,以及海事處兩項違反商船安全規例的票控,案件於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明報報導,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0月8日約凌晨2時(船上芬蘭時間),即香港時間同日早上7時,於芬蘭灣公海指揮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號,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他人財產,即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訊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報導說,控方表示,被告萬文國(43歲,報稱船長)只在刑毀案有當值律師代表,並得悉辯方在此案有押後申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案情特殊、牽涉的物品價值不菲,控方回應稱律政司未能找到相關案例,但考慮所有情況後決定在裁判法院處理。就兩項傳票控罪,控方指每罪最高罰款1萬元,張官建議若案件背景與刑毀案相同,當值律師索取指示後或可考慮一併代表被告。被告一度稱擬認罪,以免長時間押後,張官向他解釋後把刑毀和傳票案一同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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