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共運輸明年1·25起繫安全帶 違規恐罰640美元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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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運輸署提醒市民,明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同日起,任何司機在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手機、平板電腦等)。兩項新規定旨在進一步加強道路、乘車和駕駛安全。另外,為加強保障學童安全,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在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
大公報報導,運輸署表示,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都必須為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乘客由同日起乘坐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乘客上車後必須佩戴。
若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港元,下同,約643美元)及監禁3個月。若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司機駕駛期間,15歲以下乘客坐在後座沒戴安全帶,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約257美元),所有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
香港01報導,運輸署助理署長區家傑3日說明,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在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如車輛當日起不符合規定,不可接載學生。
若學童不佩戴安全帶,司機是否需要負責?區家傑引述法例指,「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即屬於學童的責任。他又指,學校通常與校巴供應商定下協議,聘用保母接送及保護學童安全,雖然保母同樣沒有法律責任,但工作要求包括監督學童佩戴安全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