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電話卡登記擬1人10張改限3張 完善實名制防騙
港府於2023年就俗稱「太空卡」的電話儲值卡全面實施實名登記制度,以堵塞過去以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進行不法行為的漏洞,惟近年仍有人使用自己及家人身分實名登記申請電話卡再轉售牟利。
大公、文匯報報導,為完善實名登記制以加強打擊電話騙案,港府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把用戶登記電話儲值卡上限,從每人最多10張減至最多3張,同時訂立新罪行打擊不當使用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
任何人如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賣出或買入、租出或租用、借出或借取、提供或獲取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等;或沒有合理因由管有10張或以上已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最高可罰款2.5萬港元(約3185美元)或監禁12個月。
根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保安局、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以及香港警務處昨日聯合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制於2023年2月24日全面實施,規定所有在本地發出及使用的電話智能卡均須於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以保障電訊服務的完整性及通訊網絡安全。
截至今年5月底,約484萬張電話儲值卡因客戶未能提供合乎登記要求的資料而被拒絕登記,另有約346萬張未能遵從合規要求的電話儲值卡被取消登記。
在考慮到實名登記制過去的實施情況、香港電訊市場發展的情況、其他經濟體的經驗,以及警方提供有關犯罪集團使用電話儲值卡的騙案手法及趨勢等因素後,計畫進一步完善實名登記制以加強打擊電話騙案。
港府建議把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大幅減至3張,認為此舉有助減少電話儲值卡被濫用的機會,且對大多數用戶不會構成重大影響。通訊辦會持續要求電訊商就持有多張電話儲值卡的用戶進行登記資料核實,並註銷未有依時提供身分資料的電話儲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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