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法案待人大釋法 延明年9月25日審理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當局依國安法起訴的案件,押後至明年9月審理,以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說,特首李家超已提請北京,就香港國安法案件能否聘用海外律師進行釋法,相信北京會嚴正處理。李家超昨表示,相信法庭可處理事件,現階段不宜作出任何評論。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昨早就此案在高等法院出庭,法官宣布押後案件至明年9月25日開審。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則反駁,特首上月28日已建議人大釋法,但本月底召開的人大常委會議的議程中,根本未提及釋法一事,甚至人大也可能拒絕釋法,因此不應單純地等下去,希望法庭可訂審期;又透露原為黎智英辯護的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因為工作簽證不獲延期,現已離港。
法官在庭上指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否答應釋法請求,以及何時釋法,不在法庭控制範圍,考慮到歐文明年5至9月需要處理另一起案件,裁定這起案件延至明年9月開審。
黎智英此前獲高等法院聘用歐文為其抗辯,案件原定12月開審,但律政司不服並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早前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即歐文可以代表黎智英出庭抗辯。在終院作出最終裁決後,李家超隨即對外公布,將會提請北京中央,尋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他說,解釋的重點是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處理本地的國安案件。
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據報導,人大12月27至30日的會議議程未有提及釋法事宜。
黎智英及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此前被控違反蘋果大樓租用契約,被裁定欺詐罪,法院上週判黎智英監禁5年9個月,黃偉強監禁21個月。黎智英另被判處罰款200萬港元(約26萬美元)。
另據明報報導,「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去年8月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裁定罪成,有關案情提及黎智英為「重光團隊」的幕後主腦。此外,李陳兩人和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等6名前高層的案件,同樣押後待黎智英案審結後才判刑。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