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史上第一遭 南韓檢方聲請拘捕最大在野黨黨魁
韓國國際廣播電台16日報導,韓國檢方就大莊洞和慰禮新城開發特惠、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金事件聲請逮捕共同民主黨黨代表李在明。這是韓國憲政史上檢方首次聲請批捕最大在野黨黨代表。
檢方在對李在明進行三次傳喚調查後聲請逮捕令。首先,檢方認為李在明在大莊洞開發項目事件中涉嫌瀆職並違反《利益衝突防止法》。檢方認為,李在明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刪除了大莊洞開發項目的超額利潤回收條款,導致城南城市開發公社只能分到1830億韓元的固定收益,蒙受4895億韓元的損失。檢方懷疑,李在明通過親信向民間項目方洩露城南市內部機密,使項目方得以獲取7886億韓元(6.1億美元)的巨額利潤。
另外,檢方認為李在明在慰禮新城開發項目中涉嫌在招標前向民間項目方提供內部情報、內定得標方。
檢方還認為,李在明在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金事件中涉嫌第三方賄賂。李在明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兼任城南足球俱樂部總裁,從斗山建設、NAVER等四家企業處獲得133.5億韓元的贊助金作為回報,李在明在建築許可、土地用途變更等方面為這些企業提供便利。
針對上述嫌疑,檢方分別於1月10日、1月28日和2月10日先後三次傳喚李在明到案受訊。李在明則在最後一次受訊期間全面否認檢方指控,稱檢察機關淪為政權的幫凶,正在製造莫須有的罪名。
國會有望在近期內啟動同意批捕流程。韓國現行法律規定,非現行犯的國會議員享受「未經國會同意不予批捕」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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