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傑的詛咒(九)
學校檢查後,發現是任課老師為了少用粉筆,用了太多投影儀,而教室的光線又很強,影像朦朧,孩子們用眼過度了。
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妮妮放學後就自己回到士多店,她爸爸的身邊。秀珍是畢業班的班主任,又兼著級長的職務,工作任務多,放學比一般老師晚。當然,學校大門距離珍珍士多店也不太遠,走路幾分鐘的事。
隔年秋天,妮妮二年級時,被一位名叫張國明的司機撞到了。一群孩子從校門口出來,在轉彎的位置跟一輛舊吉利發生了不愉快的接觸。另外兩位孩子摔倒在地,身體未曾受損,妮妮躲閃不及,被捲進了車底,右腳卡在前輪下面出不來。多位路人合力把車抬起……
張國明的女兒也在這間小學讀書,三年級,他是來接女兒放學的。監控顯示,他的車速不高,時速十公里以內,發生意外是因為他一邊開車,一邊玩手機。
當時,俊傑手拿著個烤雞腿,正遞給一位五年級的小男孩。有人小跑過來衝他喊:「你家妮妮被車撞了。」他頓時汗毛倒豎,心臟停跳了一拍。
妮妮的腳背和額頭有擦傷,表皮滲著點血──看著問題不大,只是驚嚇過度,目光呆滯。她見到俊傑後說:「對不起了啊,爸爸……」
俊傑狂亂的心稍稍安定了些,心口發堵的感覺卻沒有減少。妮妮小小的身體越來越劇烈的顫抖,令他再次汗毛倒立,有如置身於槍林彈雨,而他手無寸鐵。
事情剛剛發生時,已經有熱心的路人打電話報了警,所以俊傑剛到不久,就有員警過來處理。員警第一句話就指著俊傑的鼻子罵:「你們這些做家長的,為什麼不看好自己的孩子!」(九)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