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搖滾樂手的一天
那年冬天,我們全家從新澤西州開車到俄亥俄州克利夫蘭(Cleveland)的搖滾樂名人堂(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參觀,這個博物館於一九八三年成立,由世界著名的建築師貝聿銘所設計,裡面記錄著最具影響力的搖滾樂音樂家的歷史,包括眾人熟知的披頭四(The Beatles)、惠妮休斯頓(Whitney Houston)、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等巨星。
大約七個小時的車程,我跟著邦喬飛(Bon Jovi)奮力嘶吼「It's my life」,驅散一路上的寒風凜冽,下車時,裹著厚重衣物的我,因為久坐腿麻而寸步難行,像個不倒翁。但當耳邊傳來館內正在播放王子(Prince)的「吻(kiss)」,我連忙拉著剛睡醒的兒子,踩起輕鬆的放克(Funk)步伐,進門、入館、解放吧。脫掉大外套,眼前是即將開始的樂團表演,台下觀眾已買好飲料餐點,歡呼掌聲跟著節奏響起,讓人綻放朵朵心花。一名男子拿著薯條搖頭晃腦,用眼神示意大家一起跳,許多人紛紛起身手舞足蹈,把所有的熱情統統燃燒。
一路熱血沸騰到了二樓,看見琳瑯滿目、酷炫華麗的樂器,我揹上一把紅色的貝斯,瞬間激情四射,彷彿腳下即是舞台;專心跟著觸控式螢幕指示揣摩,把近視眼鏡當墨鏡,將散亂長髮甩出蓬勃朝氣,所謂的風格,大概就是既搖且滾地聽著樂曲又彈出來,認真撩撥自己也聽不明白的心弦。在不被束縛的音符裡,我叛逆、我張揚、我瘋狂,表達自我個性與主張,但隨著排隊等候及圍觀的人愈來愈多,只好玩了一段落就先退場。
後來輪到我進爵士鼓房,連鼓棒都不太會拿的我突然有些茫然,戴上耳機,看著教學螢幕努力練習,似乎怎麼打都離「帥」的感覺很遠。時間分分秒秒流逝,難得來一次,或許該拋下好壞對錯的種種枷鎖,為身體注入新的電流,集中精神,策馬奔騰,在混亂中揮舞,在喊叫中跟拍,把蠢蠢欲動的樂魂火力全開。
讓自己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裡面,反正隔音抗噪設備良好,外面沒有人聽得見。我繼續埋頭抖動,深情陶醉地哼哼唱唱,渾然忘我地假想台下粉絲放聲唱和,再來一句演唱會歌手的經典問候:「親愛的你們好嗎?我也愛你們!」十分過癮。
離開前,望見窗外飄起潔白的雪,彷彿在慶祝自己成為搖滾樂手的一天。勇於嘗試探究,心情更加快活,猶記牆上有句波普斯·史戴普斯(Pops Staples)的名言:「Always hold on to your dream(永遠堅持你的夢想)」,至今仍激勵著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