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幕之下開扇窗
一九四九年十月,四野林彪部隊解放廣州,進而兵駐寶安,守護深圳橋,與橋另端港英警察互相對峙。四野奉中央指令,保持邊界和平相處,不對香港作任何進一步軍事行動。
滿清政府早已將香港本島割讓給英國,九龍新界則租借給英國九十九年。港英政府答應廣東居民可以入境香港,寶安縣農民更可入境新界從事農耕工作。當時粵港之間無邊境關卡之設,廣州每天都有兩班火車直達九龍尖沙嘴大鐘樓火車站,九龍車站內只有香港警察巡邏,粵港居民自由往來,無需任何證明文件。澳門人來港亦是如此,碼頭入境只有兩位警察站崗,要來客自報籍貫,只要說自己是廣東人即可登岸。
當年省、港、澳連成一片,自由往來,居民彼此操同一語言,同祖同宗,情誼不斷,共同在珠江三角州這片土地和平生活。
長期以來,港英當局每天都有七十五個名額留給大陸直系親屬申請來港團聚,後來還加到一百五十位,大批國內幹部也有機會置身其中,幾十年來起碼有幾十萬人來自國內成為香港人。
上世紀五○年代開始,內地展開了一系列土改、肅清反革命及三反五反政治運動,為防止人們逃往香港澳門,廣東沿海建立邊防區,設立深圳羅湖和拱北兩個關卡,內地人必須持有廣東省公安廳發出來往港澳地區通行證,才能進出港澳,普通百姓無充分理由不易獲得批准。
五○年代港澳居民入境內地,需在深圳或拱北關卡即席填表,申請一張個人或家庭回鄉介紹書,註明前往城市及居住資料。申請人入境後,需在深圳或拱北海關大堂等待該介紹書的批出,然後憑介紹書購買火車票或巴士票入境。由於由人手操作,辦理需時,晨早入境,等一兩個小時才能辦妥介紹書是常事,如遇年節旺季,更需久候。
回鄉客到目的地後,需往當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上繳介紹書,派出所會派民警上門约談訪客,了解來人背景和來訪目的。離境當日,本人到派出所取回介紹書才能離境。出境地點不能更改,如在深圳入境,必須由深圳出境。
八○年代開始,港澳回鄉客數量大增,港澳同胞改用一本由廣東省公安廳發出的回鄉證,交由香港和澳門中國旅行社代辦,港澳同胞每次入境,先在回鄉證填上日期和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及外幣金額,出境時海關核對攜帶物品無誤在上蓋章,才告完成出境手續。如登記貴重物品有短缺,即按該物品完稅後市價補秴海關,用去的外幣亦要出示匯兌水單。回鄉證比較以前手寫的回鄉介紹書,算是進步多了。
九○年代電子化的回鄉卡問世,過關時嘟一下,大大簡化出入境行程。
當今往返港澳手續愈來愈簡化,新增加許多口岸方便旅客,交通工具多元化,各種海陸空交通工具齊備,加上港珠澳大橋落成和啟用,和過往閉關鎖國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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