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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跡如人

(圖/123RF、AI協作生成)
(圖/123RF、AI協作生成)

都說透過字跡可以大致看出一個人的個性,所謂「字如其人」,有說字大的人外向直爽,字小的人內向、注意細節;工整的字表示寫字者注意力集中,溫和、親切之人呈現的字往往是圓潤流暢。

我沒研究過筆跡學,但有時看到百年前的日記和信件,總會好奇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在書寫。開朗?順從?叛逆?浪漫?活潑?懦弱?堅定?老練?無限的聯想常讓我恨不得跨越時空,與當事人相遇相知。

比如說近日看過的一本書《艾默莉•狄金森的信封詩》(Emily Dickinson's Envelope Poems),這位注重隱私、選擇獨過一生的女詩人在晚年時,常在信封反面有限的篇幅裡寫下一首首短箋,是她遊走於詩歌和心頭念想的體驗。

像這首「在只有一小時的短促人生裡/有多少 —又有多少/是在我們的掌控中。」狄金森的字小巧,句子工整,不喜愛的詞一槓畫過,意味著一個專注、嚴謹的個性。可在同時,她的詩作多用破折號代替標點符號,行句間也以獨特的空間布局來打破常規,暗示她獨立、叛逆的精神。

她標榜隱私,卻以寫詩和通信的方式與外界溝通。我猜想狄金森身處十九世紀中美東新英格蘭的小鎮,保守簡樸的民風和她所受的高等教育,造就了女詩人拘謹而審慎的個性。但她的創作天賦又讓她想衝破社會規範,寫出不同凡響的詩作。

觀賞比狄金森晚生了半世紀的女畫家弗依達•卡羅(Frida Kahlo)的筆跡,則感受到截然不同的個性。卡羅的字大而圓潤,毫不客氣地霸占著紙上的空間。她的日記充滿活力,文字和插圖共存,成為另類型視覺藝術。

日記實錄了女畫家生命最後十年(1944-1954)的內心世界:對達戈•里維拉(Diego Rivera)深刻而複雜的愛、對孤寂和絕望的感受、對病痛纏繞多年的反抗、對墨西哥文化的自豪、對死亡的思考和對生命的熱愛。翻看一篇篇熱情、動感的創作,彩筆下的字和圖那麼自信、誠實。她的筆跡,就像她的藝術一樣,映襯出一個敢說敢做、敢愛敢恨,而且拒絕消失之人。

讓我大膽假設兩位女藝術家的筆跡是性格延伸,狄金森的微小字體招手邀請你靠近細讀;卡羅的豪放手跡對你喧嚷「我在這裡—看看我—看我所有的痛苦和榮耀。」

我想起兩件和自己有關的筆跡之事。

一九七八年來美國後,和親友們聯繫皆靠書信往來。有一次收到表哥的一封郵簡,母親回信時,先謝了外甥的問候,繼而描述了生活近況,末了加了一段「男孩子字要寫得大一點,才顯得心寬、有男子氣。」表哥信回得很快,且信中之字是原來的三倍大。

雖說母親對表哥的建議有點「干卿底事」,不過是出於好意,但表哥心裡一定很不是滋味,後來就沒再收過他的信了。再後來,家人幾次回台探親,表哥皆淡漠相對或避不見面。現在想想,如果那時候有email,大夥相互電腦書寫,也不致於把關係搞得那麼僵啊!

另一件事是最近姑姑電子郵件寄來的一張掃描相片,是一封阿婆在一九七四年寄給她的郵簡。姑姑在一九六○年代獨自一人搭貨輪從台灣到明尼蘇達唸博士,婚後定居美國。在那越洋電話費極高、email也還沒發明的時代,與親朋聯繫皆靠書信。

郵簡前半段以阿婆口吻問訊,後半段以我的口吻完成。我一看傳來的影像就知道這非我所寫,問遍家人都說不知是誰的筆跡,還是小弟提醒,說可能是當時所僱傭阿美寫的。阿美是台灣原住民,年紀輕,一人隻身從中部到台北打工。記憶中的她精力充沛,步伐快,嗓門大,做起事來快手快腳。

阿美在家裡做了幾年,辭工後還回來探望過,也不進來,就站在院裡和玄關上的阿爺、阿婆閒聊,又給我們看她在一本雜誌上發表的文章,寫的是朱家的事,邊說邊笑,很開心,還有點得意。

1974年我初三,正準備聯考,不識字的阿婆定是怕我功課太忙,就央求阿美代筆,替她給遠在美國的女兒寫信,還得假裝是我寫的,加了一段我的話。我看著螢幕上褪色的郵簡,五味雜陳。一是為阿婆思念女兒,卻又不好意思麻煩孫女寫信,只好請外人幫忙。二是想起了我當時對阿美投稿一事的驚訝。阿美僅初中畢業,卻能持續著一份寫作的自信。想來我對這件事上了心,所以一直沒忘記她。

觀看阿美瘦長的字跡,筆畫均勻清晰,雖不漂亮,卻帶一絲務實之感,也難怪父母親將兒女託她照顧,祖父母依賴她幫忙家務,想來信真的是她寫的。

我又想起唸研究班時的論文指導教授梅根•馬歇爾(Megan Marshall),馬歇爾以寫瑪格麗特•富勒(Margaret Fuller)傳記曾獲得「普立茲獎」(Pulitzer Prize)。她發表的第一本書《皮博迪姐妹》(The Peabody Sisters)寫了二十年 ,描述三位身處19世新英格蘭超驗主義運動 (Transcendentalist Movement )核心的女性:伊麗莎白、瑪麗、索菲婭•皮博迪(Elizabeth,Mary,Sophia Peabody)。

馬歇爾在近五百頁的手稿已交至出版社後,偶然又發現了一批來自這三位姊妹的未讀信件。她很興奮卻也猶豫到底要不要去解讀,「信件閱讀起來很費時間,特別是我為了寫書而苦讀的那近百封手寫信。其中不少採用了『交叉書寫法』來節省郵費:寫信人先寫滿整頁,然後把紙轉九十度角,再橫向寫回去。這樣信的長度翻倍,卻也讓收信人(或者像我這樣的後世研究者),看得眼睛發痠。」 這是她後來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

我為老師喝采,這要多大的耐心啊!皮博迪姊妹寫信時用的是草書,讀起來頗費工夫。我自己曾試著解讀一封瑪格麗特•富勒寫給瑪麗•皮博迪的信,o和a,f、p和y常常搞混,更不要說「交叉書寫」那一段了,看得我頭昏腦脹,結果是半途而廢。

偶爾聽朋友說美國小學,現在都不教如何寫草書了。初聽有點詫異,再想想倒也是,電腦打字普及,多數人敲敲鍵盤就搞定了書寫之事,還有什麼人執筆?

多可惜啊!我想像著優雅好看的字母,像樹上的小花瓣,一片片被風吹落於流水中,漸行漸遠,終致消失。

電子郵件方便,但是一個人持筆時的情感和心緒更能夠藉由手書顯現。不止是字體,塗改刪除的痕跡、紙張的質地、墨水的顏色、信件摺疊保存的方式,不都呈現了書寫者的特性?見字如見人,母親保存了父親的通訊錄,老伴留存了公公的筆墨,我自己則有一箱子跟了我四十多年的舊信,是捨不得啊!

這些手寫的書信和日記,將會如中生代的恐龍般永久消失嗎?我們是不是該做些什麼,在數位化時代同時為後代保留或有意識地記錄,讓他們也能如我們閱讀狄金森的詩稿或卡羅的日記那樣,感受那種跨越時空的親密,那種觸摸同一張紙墨,與前人和歷史有相連的感覺?(寄自麻薩諸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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