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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玩笑

黛安∕圖
黛安∕圖

人生過半,由繁至簡。順應當下的極簡潮流,我翻找出了自己積攢多年的小飾品,計畫來一次「斷捨離」。其實為數並不多,更沒有顯赫的名牌,有些甚至還很廉價。這些飾品被擱置在冷宮盒子裡許久了,無一例外都蒙上了歲月的風塵,像是記憶中的往事一般,有的閃閃爍爍,有的暗暗淡淡。

拈起一條,卻不是隨隨便便,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條金項鍊,我曾經的最愛。最簡樸的素圈鏈條,一個圈套著一個圈,黃燦燦的銜接中不知何時卻覆蓋上了隱隱約約的綠。怎麼會呢?這條項鍊可是18K真金,即使已經有二十多年沒有被佩戴,真金也不應該生鏽吧?

這條金項鍊,源於我少女時期最初萌動的虛榮之心。

在那個中國大陸充斥著全民「藍綠黑」的時代,服裝的顏色不可以花哨的,褲子的腿腳一旦成了「喇叭」狀是要被當街剪掉的。至於飾品,項鍊、戒指、耳環則全無蹤影,只有女孩子頭上的髮卡和蝴蝶結,即使佩戴上,也要冒著被指責為「資產階級小姐」和「臭美」的風險。

任是如此,也阻擋不了我對於首飾的好奇與嚮往。我對項鍊的啟蒙源自於中學課文那一篇〈項鍊〉。法國作家莫泊桑的這一篇短篇小說敘述一位中產家庭的小婦人馬蒂爾德羨慕上流社會的華麗生活,有一天她有機會參加教育部長家的晚宴,她為了想增添自己的華美,便從朋友那裡借了一條鑽石項鍊。鑽石項鍊讓她在舞會上大出風頭,圓了她的貴婦人之夢。誰知舞會當晚,鑽石項鍊卻不小心丟失了,她只好舉債三萬多法郎購買一條一樣的項鍊歸還給朋友,之後她花費十年時間過著勞苦的生活才得以償還欠債。十年之後,一次偶然中,她才得知朋友借給她的項鍊其實是贗品,價值不過五百法郎。

〈項鍊〉之所以被選入中學語文課本,是因為作品的諷刺和揭露。語文老師如是說:一個女人,由於一個晚上的虛榮,換來了十個年頭的辛苦勞作;法國的小說卻有著中國傳統式的因果報應,那就是拜金和虛榮絕無好下場,理應受到懲罰。

無可非議,莫泊桑的小說是一篇傳世佳作,行文生動有趣,洗練而有力度。語文老師很稱職,照本宣科闡述了宗旨。但是,那時候我的注意力不在於此,我只想要目睹一下那條無以倫比的鑽石項鍊,那是一條何種模樣熠熠生輝的項鍊,能夠使得女主角放棄了安逸的中產生活,任由自己的十年芳華時光過著僕婦般灰頭土臉的日子?

私下裡,我盼望著語文老師能夠在課堂上展示一條真正的項鍊,哪怕畫報上的圖片也好。我不知道是否自己領悟名著本末倒置,也不好意思詢問同學們是否與我有著同樣的想法。

我清奇的思維一向如此。無獨有偶,同樣是學習被收錄在中學課本中莫泊桑的另一篇短篇小說〈我的叔叔于勒〉,我沒有記下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拜金主義和人性的冷酷無情,而是單單記下了郵輪之上貴婦人食用牡蠣做作的優雅。當時生活在中原內陸的我,根本無緣目睹這種長在礁石之上的海鮮,缺乏對於這種食物的想像力。想來我的老師亦然,所以,當我鼓足勇氣詢問牡蠣是何種味道之時,老師回答得吞吞吐吐。

整個課堂上,只有朗讀課文的聲音,好像無人在意。小說中那條項鍊只閃爍在我的憧憬之中,若隱若現。直到讀大學時期,我終於看到了心目中的那一條項鍊。

時光進入九○年代,隨著家裡的電視由黑白更換到彩色,身邊的世界也隨之變得五彩繽紛。服裝的顏色和式樣漸漸地可以各取所好,星星點點的飾品開始在女人們妖嬈或者是臃腫的身體上閃現。

首飾對於女人而言,就像是糖果對於孩童。阻擋不了女人對於首飾趨之若鶩,無論年紀長幼。

看進我眼中的那條項鍊是環繞在一位同學白皙的脖頸上。那條項鍊波光粼粼,閃耀著金色池塘般的倒影。如何形容呢?那種金色是如此純真,又如此肆意,一如我攫取的雙目。

果不其然,聽那位傲嬌的女同學說,那條項鍊產地來源於美國,是她作為訪問學者的父親不遠萬里從西方世界捎帶回來的,K金質地,材質與工藝非比尋常。我的眼光真的是獨到而犀利,能夠在當時圍繞在大學女生頸項間的閃著廉價妖豔光澤的鍍金項鍊中,慧眼識珠地單單相中了這一條。

這條項鍊像一粒塵埃,入了我的眼,就再也出不來了,長成了針眼,時時刻刻硌著。我想,為什麼那個同學從來不摘下項鍊,日復一日地佩戴?偌大的校園和教室裡,偶一回頭,就是那條金光閃閃惹眼的項鍊,自動放大的特寫鏡頭。我不由痛恨自己,剖析了批判了又怎樣,還不是被莫泊桑筆下小資產階級女性的虛榮和拜金所蠱惑?

日夜思念,終得所願。我二十歲那一年,我的父親母親給我的意外禮物就是一條項鍊,真正的金項鍊。我還記得打開那個大紅色錦緞包裝袋的驚喜與意外,那一條閃亮亮、金燦燦的項鍊,雖然不及同學的那一條厚重,但是父母已經盡力了。當時中國大陸金店只售粗笨老式的足金項鍊,還沒有工藝精巧的K金項鍊,父親無緣赴美國訪學,趁著去深圳出差的時機,在中英街上才購得這麼一條金項鍊。

和項鍊在一起的還有一張發票,上面清晰地注明:750金項鍊,價格二百元。當時的二百元人民幣是在大學當老師的父親一個月的薪水,母親的薪酬比父親低,一個月的收入還買不起這條項鍊。

這一條金項鍊照亮了我的眼,也照亮了我的心。這不單單是一條項鍊,而是我的父親母親重視我偏愛我的證明。在此之前,我一直對此持懷疑態度,因為我是家中三個女兒被忽視的那一個,夾在姊姊和妹妹之間,不上不下,不及姊姊長女的尊貴,也不夠妹妹年幼的得寵。現在,唯一的一條金項鍊,獨獨給了我,難道不是嗎?

我唯獨不願承認的是:無論是姊姊還是妹妹,都沒有我任性的虛榮。

鑽石項鍊對於莫泊桑的馬蒂爾德來說,是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在上流社會燈紅酒綠的舞會上翩翩起舞,大出風頭,成為全場最耀眼的明星。如果沒有鑽石項鍊的加持,即使身著華服,有著美豔的青春身姿和臉龐,她也絕不敢走進部長府邸宴會廳的大門。戴上我的金項鍊,那一刻我被馬蒂爾德附了身,感同身受了她那一刻的光芒四射。那條項鍊,其實是國王頭上的皇冠、教皇手中的權柄、俠客佩戴的刀劍、牛仔腰間的火槍。沒有項鍊,她是她;有了項鍊,她便超越了她。如果我說這條金項鍊照耀了我的大學時光,讓我戰勝了靦腆與膽怯,敢於登台演講,並上台演話劇,是不是有些牽強和矯情?

有了第一條項鍊,自然有著之後的無數條。人生的獲得向來不是獨一無二的,而是接踵而來。到手之後,珍惜一般不會持續太長久,即使曾經是日思夜想,寤寐求之。對物如此,對人亦然,此乃人類的天性。

所以,我大可不必後來對於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條金項鍊的冷落而自責。只是我不該被另一條項鍊蒙蔽住了雙眼。另一條項鍊如今已經慘不忍睹:灰濛濛的鏈條鏽跡斑斑,墜子上的紅色玻璃已經有了掩飾不住的裂痕。之前它可不是如此,當我第一次拿在手中時,這條包金仿寶石項鍊熠熠閃光,是當時最為新潮最為流行的款式。把這條項鍊戴上我脖頸的那個女人,正是贈與者,她殷勤地幫我取下來我佩戴了好幾年的舊金項鍊,聲稱那一條款式已經過時了,只有這一條才配得上我張揚的青春和明媚。那個女人,後來成為了我的繼母。

那條包金仿寶石項鍊起初看起來很美,一如我和贈與者的關係,收穫了不少或真或假的稱道。只是,包裹的金子終究難以抵擋時光的考驗,漸漸地脫落了,顯露出了破銅爛鐵的內在。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可是,我的人生中的第一條金項鍊為何也生了鏽?是不是因為我的父親母親已經先後離我而去,他們給與我的愛業已塵封?懷著疑惑,我拿著這條金項鍊到首飾店鋪清洗,被專業人士告知:這條所謂的金項鍊不是純粹的,至少達不到其所標明的75%即18K黃金含量。話語很婉轉,其實就是說我人生中的第一條金項鍊,那父母花費鉅資所饋贈的項鍊,是贗品。

這是莫泊桑還是金項鍊和我開了個玩笑?沒想到,我竟然遭遇到了和小說〈項鍊〉中女主角同樣的結局。她是在十年之後,而我得知真相是在三十年之後。雖然隔著不同的年代和國度,我和她的虛榮竟有異曲同工的相似之處。雖然我人生中的第一條金項鍊也是假的,但是我從中得到的愛是真實的。從我得到的那一刻,直到今天,毋庸置疑。

我執拗地珍視並珍藏著這一條金項鍊,不去糾結它的真與假。我認為它是真的,它就假不了。(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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