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王文洋包養生子不認帳 求償10億敗訴
聽新聞
test
0:00 /0:00
74歲的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捲入一樁私人官司惹民事訴訟,提告的女方宋女主張,她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需負擔未來對她相關費用,於是向王求償10億元(台幣,下同)以及負相關義務。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提告的女方沒有舉證證明王文洋有何賠償義務,日前判決判女方敗訴。可上訴。
宋女指控,2018年間王文洋透過中間人許男認識小40多歲的她,兩人發展出親密關係,宋女於2019年初懷孕生下一子。宋女主張,王文洋曾口頭允諾每年支付200萬元至孩子20歲,並曾交付4000萬元作為扶養費,還送過卡地亞戒指、愛馬仕柏金包等奢侈品,因此要求王文洋讓孩子認祖歸宗,並負擔未來相關費用。台北地院召開調解庭時,宋女提出10億元和解金,遭到王文洋拒絕。
王文洋否認曾與宋女發生性關係,也否認曾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王文洋主張,宋女使用包養網站,認識的客戶達兩位以上,甚至曾與介紹人發生性關係,可證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王文洋並表示,女方無法舉證他有撫養小孩事實,且女方具體在何時、何地曾與他發生關係都講不明白,因此拒絕驗DNA。
法院審理後認為,提告的女方所提出的錄音帶等證據,雖提及金錢,但未說明金錢多少,金錢的用途等,證據無法證明跟王文洋有關,此外,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女方說法為真實,判決女方敗訴。
判決並指出,本件事證已臻明確,王文洋與原告其餘證據調查的聲請,由於對審理結果不生影響,都無調查的必要;至於兩造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也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不再審酌。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