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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批中天是紅媒 周玉蔻違反調解約定 判賠3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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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周玉蔻。(本報資料照片)
媒體人周玉蔻。(本報資料照片)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中天電視台,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稱中天是紅色媒體提告求償,雙方成立調解,但她卻違反調解約定,2020年又在電視節目等攻擊「中天是紅媒」,案經蔡衍明及中天提告求償,北院判處周玉蔻賠償違約金280萬元(台幣,以下同);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周玉蔻賠償320萬元(約10.4萬美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玉蔻曾在2017年10月在電視節目及臉書公開散布,蔡及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是中共傳聲筒等非事實評論,經旺中集團提起訴訟後,2018年2月5日雙方成立調解。

當時周玉蔻承諾不再發表針對蔡及中天的「攻擊性或惡意評論」,同意在發表任何對其有關言論時,先詢問及進行相關查證、平衡報導等前置義務,如有違反,則同意給付蔡及中天懲罰性違約金1000萬元。但周又在2020年10月20日到25日,陸續在電視節目、媒體訪問及個人臉書,指責「中天背後有共產黨」、「蔡衍明恭謹向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聆聽其下達指令」等攻擊性、惡意言論,違反雙方先前調解約定及不法侵害名譽權。

蔡衍明、中天電視等認為,周玉蔻行為已違反先前雙方的和解協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違約金;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80萬元、中天電視台200萬元。雙方均提起上訴。

高院認定,周玉蔻言論指涉中天公司與中共政權關係密切、蔡衍明與中共政權有密切關聯,並接受中共政權指揮、控制,未舉證其於發表前向蔡衍明、中天電視台詢問,即屬違約而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判決周玉蔻應給付蔡衍明80萬元、中天電視台240萬元,另周女還應移除不法侵害蔡衍明名譽的臉書貼文。本案可上訴。

中共 王毅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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