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罵「拋家棄子」判賠220萬台幣 趙少康:太少、擬上訴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等語,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台幣(6.24萬美元),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台幣,應移除相關言論。趙少康說,感謝法官,但賠償金額對周玉蔻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他會和律師研究一下,是否要再上訴。
趙少康表示,他對周玉蔻、民視提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000萬元台幣。最後判賠200萬元台幣,實在太少,對周玉蔻來說可能不算什麼。先前周玉蔻被前總統馬英九提告,判賠180萬元台幣;也曾公開質疑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捐3億元給時任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判賠200萬元,周玉蔻還是我行我素。
趙少康說,他本來希望法官能判賠多一點,至少800萬元,這次民視也要一起共同賠償,以前法院都覺得媒體免責,法官這次認為,不能縱容周玉蔻在節目上亂誹謗。這是初步正義的達成,但仍要和律師研究一下要不要再上訴,因為他認為應該賠更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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