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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割頸案家屬泣訴「殺個人賠20萬就解決」控少年法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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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中生在校被割頸身亡,犯案的郭姓男學生和林姓女學生分別被法院判處12年和11年全案定讞。楊姓被害少年的雙親13日舉行記者會,拿出判決書泣訴判決不公。(記者陳正興/攝影)
新北市國中生在校被割頸身亡,犯案的郭姓男學生和林姓女學生分別被法院判處12年和11年全案定讞。楊姓被害少年的雙親13日舉行記者會,拿出判決書泣訴判決不公。(記者陳正興/攝影)

新北割頸案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判12年、11年徒刑定讞。楊姓被害人父母昨提18點說明,控訴少事法是惡法,並點名歷審法官劉麗君、謝靜慧和汪怡君成加害者幫凶,「法官給了我們絕望」。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2023年12月25日,林女教唆郭男在學校行凶,楊姓國中生遭郭割頸身亡。楊的父母昨由議員石一佑陪同舉行記者會,控訴審判時法官引導凶嫌認罪再輕判等種種不公,且不斷以少事法打被害人家屬悶棍。兩人多次掩面哭泣,全身顫抖。

楊父痛斥,毒駕撞死警察者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凶嫌卻輕判,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替兩名加害者脫罪,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凶,希望縱放凶手的無良法官受到懲罰。歷審法官中,他僅認同二審陪席法官沈君玲具同理心,和他在聆判時都忍不住哭了出來。

楊父哭著說,他兒子當時急救躺在擔架上,郭姓凶嫌竟拍照附註「最美的風景」,「這樣冷血的人,法官認為可以教化?」還要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訴訟。

楊父說,二審受命法官汪怡君說「有沒有機會讓他們孝順你們?」遭輿論撻伐,他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不敢得罪法官,只能吞下委屈說「尊重高院說明」。

他也感嘆法官和教育部對不良學生的「愛護」,在法庭上,郭說國一就帶刀上學;他質疑,學校搜書包被說是沒有人權,但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以前學生累積3支大過要被退學,現在學生一學期被記超過50支警告,得到了什麼?因為教育部以受教權至上,所以不會有事,在他看來等於得到50個勳章。

「如今法官已經認證,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4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楊父批評這種指標性的案子輕判後,產生的蝴蝶效應將無法衡量。

楊母說,看到如此凶殘殺人犯仍可教化,是否曾考慮被害人立場?他們沒要求死刑、無期徒刑,但郭、林已羈押2年,最快再2年就可申請假釋,公平嗎?少事法究竟要保護誰?這樣殘殺的方式最後還是保護加害人,這不公平;這判決恐變成「只要想殺人,沒什麼不可以」,未來台灣教育如何發展?

楊母說,凶嫌只在法庭演給法官看,說(賠)給家屬140萬(台幣,下同),判決書卻寫200萬,實際上楊家只收到20萬(約6300美元);楊父批「殺個人20萬元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

另據TVBS報導,楊父指出郭男進入少觀所後仍不安分,在去年8月還慫恿隔壁牢房製造騷動,完全沒有悔意卻即將被放出來,楊父心累嘆道:「等於1年多後就要開始擔心我的安全」。

楊父無奈表示,等到林女18歲、郭男19歲便可假釋,擺明就是讓他們可以在成年出獄,加上是從羈押期開始算,「等於1年多後我就要開始擔心我的安全」,他更直言,「既然法官愛心破表,請法官等2個小孩出獄後把他們帶回去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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