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去青春」麵包師遭控姦殺女大生關19年 改判無罪
麵包師呂金鎧32年前被控姦殺范姓女大學生,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20年,他喊冤但不想受訟累未上訴,入獄19年獲假釋;新的DNA鑑定技術認定呂未參與,呂聲請再審獲准,高院昨改判無罪,可上訴。呂與四姊呂秋容激動相擁,想對已故父母說「兒子真的沒有錯」。
65歲呂金鎧因竊盜案入監,結識陳錫卿,呂1993年11月出獄後,受僱在台北縣中和一家西點麵包店擔任師傅,同年12月17日陳獲假釋,21日借住呂租屋處。陳22日下午依報載廣告,致電邱姓家教中心負責人,佯稱要聘請英文家教,范姓女大生前往遭殺害,陳與呂被控姦殺。檢警調查,范女被陳性侵,呂涉脫下她衛生褲,纏在頸部打結後再返回麵包店,陳將衛生褲再打死結,拖范女至臥室,隨即逃逸,范女窒息死亡。
2006年高院更六審判呂20年徒刑,呂因盼早日回家,捨棄上訴而確定;陳2009年因犯強姦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最高法院駁回陳上訴,死刑定讞。更七審時發現,新的DNA-STR鑑定比對和陳相符,排除呂。
高院再審庭發現,1993年12月23日至30日間五次警詢、二次偵訊,呂都否認涉案,直至陳1994年1月8日被捕,呂再經警方帶回,第六次警詢突自白犯罪,並撰寫4頁約600餘字、夾雜以第三人稱方式敘述及文句不通順、重複謄寫的自白書,啟人疑竇。
台灣高等法院上月18日傳死囚陳錫卿作證,陳表示呂未涉案,遭警方刑求才這樣說,當庭向呂道歉三次。呂昨說「太慢了」,他失去的是最青春的時代,現已65歲,是很悲哀的事,外人無法體會,如陳遭槍決,也沒辦法替他作證了。
呂翌日經檢察官以臨時偵查庭訊問,他說自白「都是謊言」,陳也稱因受警方刑求而偽稱與呂共同涉案,也有聽到呂遭刑求毆打的聲音,且呂、陳於同日傍晚被移送台北看守所時,內外傷紀錄表、病歷卡載有傷勢。高院認定,兩人警詢筆錄、自白書、經檢警命其於現場表演所製作的勘驗筆錄、偵訊筆錄都是出於不正方法,不得當證據。
因陳一審被判死刑後,頻繁更改說詞,其他證人的證詞也無法證明范女遭性侵殺害時呂在場,高院再審改判呂無罪。
呂現從事營造工作,昨從花蓮玉里到台北聽判,他說,1993年司法沒像現在進步,感謝法院願相信他清白,他才能告訴天上父母「兒子真的沒有錯,可以放心做天使」,現在只想平淡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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