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悅集團執行長勾結詐團「狠騙長者現金再詐房產」遭求刑10年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被查出勾結詐騙集團與地政士、貸款專員,接連以假檢警、地面師等詐欺手法對長者行騙,詐騙金額達3億7000萬元(台幣,下同,約1272萬美元),有受害者抑鬱而終。彰化地檢署斥林等8名詐團成員毫無悔意,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起訴,求處林10年徒刑,聲請沒收2億3000萬犯罪所得。
彰檢去年獲報林冠宏夥同詐騙集團對被害人二次剝皮,詐團不僅騙走現金,再騙被害人將房地產拿去抵押貸款,詐團再取走全部款項。許多被害人都是60歲以上的中高齡人士,退休金、老本被騙光,連養老的棲身之所都被騙走,一無所有。
彰檢檢察官楊聰輝偵辦指揮彰化縣警員林分局、台中市刑大深入調查,今年2月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冠宏及蔡姓秘書獲准。台灣高等檢察署也透過全國性打詐預警機制分析情資,發覺各縣市多件「地面師」詐騙案件均指向同一幕後金主林冠宏,指示彰檢負責偵辦。
經查,林冠宏從2023年起與蔡姓秘書共同推由吳姓、李姓男子等3人擔任「貸款專員」,並謀議由路姓、邱姓等3名地政士出面,先利用被害人遭「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詐騙高額財產後,趁被害人身心煎熬之際,再利用「地面師」詐欺手法,設局訛詐。
他們假裝同意被害人可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以解決問題,結合詐團再把高額貸款騙光,全台至少有12名被害人共被騙走3億7000餘萬元,林冠宏從中獲取2億2000餘萬不法所得。
調查也發現,林冠宏為被害人設定的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察官為避免被害人損害擴大,今年3月間已向法院聲請查扣設定抵押的11筆不動產及對被害人的1億2000餘萬元債權。林冠宏等人全不認罪,林辯稱「只是單純借款放款,不知借款人如何使用這些錢」,但檢方查出林等人根本未進行徵信或實質鑑估抵押不動產價值,即快速出借款項,根本與詐騙集團有犯意連絡,只求從速設定抵押「撥款」,詐騙集團即能快速再取走抵押房產後的「撥款」。
彰檢近日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等罪起訴林冠宏等8人。檢察官認為被告具有土地或金融專業知識,卻利用專業智能,精心設局反覆詐騙牟取暴利,造成被害人巨額損失,甚至鬱鬱不平至死。
檢方痛斥8人偵查中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向法院具體求處林冠宏10年有期徒刑,主要幹部秘書蔡女等求處8年到1年8月不等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