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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子在澳洲失蹤 2周內第3個下落不明華裔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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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迎娶越南嫩妻 煞到她「阿姨」氣走新娘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年過半百的周姓男子找郭姓婚姻仲介媒合越南籍未婚女子,周男原定要與黎女結婚,花了82萬元台幣(約2.5萬美元)以後卻落得人財兩空,周男質疑遭騙,氣得提告向郭男討錢,但法官發現,仲介曾試著幫周男媒合其他人遭拒,周男還傳黎女阿姨照片,稱想與阿姨結婚,兩人結不成婚,周也有可歸責事由,判周敗訴。

判決指出,2019年5月,周男找上郭姓婚姻仲介幫他牽線迎娶越籍配偶,郭男接下任務後,與越南仲介合作,找上黎姓女子。

周男看到黎女照片後驚為天人,雖然兩人差了31歲,隨即在郭男安排下前往越南提親,隨後辦理簡易婚宴,包含仲介費、喜宴費、相親費等開銷,合計花了82萬餘元。

原本黎女計畫來台共組家庭,周卻遲遲等不到黎女辦妥結婚登記,事後黎女又以房租等名義,請周男幫忙付錢,周接到黎女訊息後,請仲介交付現金給黎女。

事後這段跨國婚姻仍結不成,周男因娶不到黎女,花了82萬元仍未脫單,氣得提告向郭男索賠,包含媒合契約費、喜宴費、金飾、相親成功費等,合計求償82萬2900元。

郭男挨告喊冤,稱周男與黎女媒合後,他曾提醒兩人年齡差距大,希望周考慮,是周男同意後,他才媒合兩人結婚,所有工作都是按周男要求辦理,是周對婚姻觀念無正確認知,才未完成媒合,不能要求他賠償。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依據周男與郭男對話紀錄,發現黎女向周男索討生活費時,郭曾提醒這樣不對,並建議周另尋結婚對象,為此兩人還赴越相親兩次,是周仍屬意黎女,郭才繼續找黎的親戚商談婚事。

原本黎女有意與周男完婚,周卻誤傳黎女「阿姨」照片給黎女,還稱「假如沒老公,我要,30幾歲這麼漂亮」;黎女看到後氣炸,馬上截圖轉傳給仲介,周抵達越南後,原定「行房」也沒成,兩人再發生爭吵。

法官認為,郭男曾提醒周男黎女有問題,還為此媒合其他女子兩次,但周仍屬意黎女,郭也按周男意思,繼續辦理和黎女結婚事宜,且兩次媒合費用都沒跟周男收錢,可見為了周男,郭已付出甚多時間與心力。

法官認為,依據合約規定,若婚姻無法完成理由可歸責於甲方(周男),不得請求乙方(郭男)返還已支付費用,周男曾傳黎女「阿姨」照片,表示想跟「阿姨」結婚,客觀上已致黎女不悅,屬無法完婚的可歸責事由,綜合事證後,判周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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