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熟女警助教拍同事打靶...上傳「抖音」惹議遭議處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國姓女助教被爆料,涉將同事在靶場訓練的影片,經過編輯之後,上傳中國大陸開發軟體「抖音」,不過因抖音已是行政院規範公務人員禁用的軟體,引發爭議,第五警分局表示,15日天將請涉案人提供相關職務報告,依規定作行政處分,但不會調離分局。
第五警分局國姓女助教,年約54歲,已在分局任職12年,編制在警備隊支援訓練助教工作,不過近日國女被網友在「靠北police」爆料,涉將同事在沙鹿靶場開槍訓練的影片,重新編輯後上傳「抖音」軟體,網友質疑「把我們訓練畫面跟訓練場地上傳對岸抖音」、「真的可以嗎」,引發議論。
第五警分局表示,有關社群反映分局女助教,將同仁常訓過程拍攝影像,上傳至個人抖音帳號,該影片經分局主動發現後,在6日即告誡女助教立即刪除下架,其中影片中標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屬個人不當行為,非警察局授權發布的影片。
五分局指出,女助教將執行公務取得的攝錄影音資料上傳抖音,已違反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下稱警察影音資料管理要點)的規定,今天會要求女助教提供相關報告後,開會議處,分局也已嚴正告誡、加強管考。
依據規定,警員因執行公務取得的攝錄影音資料,不論攝錄器材是公有還是私有,都受到警察影音資料管理要點的規範,未經核准,擅自調閱、複製、使用或銷毀影音資料,都會被認定是違反規定,會被依相關獎懲規定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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