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非人人適用 畢柳鶯改喊「隨順斷食,自然善終」
倡議「斷食善終」的台中復健醫院前院長畢柳鶯,近期將斷食善終更名「隨順斷食善終」,她表示,原名稱過於簡化,「隨順斷食,自然善終」強調斷食並非人人適用,與避免維生醫療強制延長死亡二重點。長期投入安寧緩和醫療的陽明交大附醫胸腔內科主治醫師陳秀丹說,斷食本就是刻意行為,不符「隨順善終」的精神。
畢柳鶯先前自曝協助一名重度身障、腦麻患者走過斷食善終的歷程,但該名患者不具表達能力,是由家屬決定讓孩子走向「斷食」之路。當時各身障團體紛紛發表聲明,批評斷食非善終,而是加工死亡,法界當時也指出,檢方可偵辦是否煽惑犯罪或幫助殺人。
近期畢柳鶯接受訪問,一改過去不斷強調「斷食善終」四字,將其改為「隨順斷食善終」,再次引發討論。
畢柳鶯說,一直有人向她反應「斷食善終」四字過於簡化,「隨順斷食,自然善終」是強調斷食對象並非人人適用,不可協助身體健康、疾病可控制或治癒的病人斷食往生。
她統計,由她協助斷食的對象,五成五是無意識插管臥床者、二成五為老衰末期、其餘有二成是重症末期、重度失能者。這三類的患者都是停止不必要或者不想要的飲食,進入虛弱、脫水的狀態而死亡,屬於一種自然死亡。
畢柳鶯說,這些病人在醫師開立的死亡證明書中,均是勾選病死或自然死,反觀被維生醫療延長死亡的病人,最後落得「悲慘的醫療死」,不死於安詳自然死亡,她強調,「隨順斷食,自然死亡」第二重點,是強調自然死取代醫療死。
過去就倡議「隨順善終」的陳秀丹,則不認同斷食善終,等於隨順自然善終,真正的隨順善終,應該是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主法精神下,隨病人身體變化走向善終,「斷食」本身就是一種刻意行為,凡是「斷」,都代表人為介入,刻意讓人不吃,或引導其不吃,未必能減輕痛苦,反而可能造成非必要的折磨與爭議。
陳秀丹說,她倡議隨順善終,核心精神是尊重生命自然軌道,不刻意延長病人死亡時間,也不縮短病人存活時間,並非「刻意」讓病人不吃,而是當病人身體自然老化,疾病進展至「已無法進食、也無法從醫療介入而獲益」的階段時,不再強加額外醫療處置,如不插鼻胃管、不打點滴、不給抗生素等,若將善終與斷食畫上等號,民眾恐誤認斷食就是善終,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