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詐團員工申請失業補助 勞動部長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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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前傳出柬埔寨太子集團詐騙案,台北市議員2日質詢時爆出,詐團員工失業,竟還向北市勞動局申請失業補助。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若經查證有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契約屬無效,因此就無法請領社會保險給付。
柬埔寨太子集團涉在台洗錢、賭博,迄今已羈押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人資長辜淑雯等人七人,查扣34輛豪車。北市議員耿葳2日於北市議會總質詢時指出,詐團員工失業,還向北市勞動局申請失業補助,北市勞動局則證實,在台員工共303人,其中23人申請失業補助,但需由勞動部勞保局決定是否核准。
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可以請領至少六個月60%投保薪資的失業給付。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針對外送員專法逐條審查,洪申翰會前接受聯訪時表示,已與台北市政府聯繫上,接下來會依個案事實認定。勞動部態度很清楚,若經查證有違法行為,因法律行為違反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均屬無效,無法請領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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