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安樂死立法 衛福部:已有安寧緩和、病人自主權選項
日前一項民調顯示,七成五民眾支持安樂死立法。立法院昨天舉辦安樂死立法討論座談會,衛福部表示,台灣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立法,提供國人善終選項;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主張,避免人生末期只能延長痛苦過程,希望協助安樂死立法,討論無共識,有待更多公民對話。
繼時代力量2023年提出安樂死立法後,此為第二部立法院提出安樂死草案。陳冠廷表示,自己來自嘉義選區,地方族群較為年長,許多民眾提起,看到長輩、周邊親友臨終時痛苦離世,希望幫忙安樂死立法。他也強調,安樂死議題敏感,會審慎評估各界意見,沒有立法時間表。
陽明交大公衛研究所所長楊秀儀表示反對,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各式各樣社會問題產生,此時通過安樂死立法,恐把安樂死包裝成「病人自己想死」,目的是以死解決社會問題。若安樂死立法通過,形同國家告訴民眾,人有死亡自主權,未來政府有何立場推動自殺防治政策?
陳冠廷辦公室說明法案設計,避免外國人來台安樂死旅遊,草案限制本國國籍、符合長期居留資格者,必須成年,且排除無行為能力者。接受安樂死病人,須經醫學判斷無法治癒,預期壽命小於六個月,且受嚴重痛苦折磨。草案規範設置事前審查、事後監督二個審議委員會,前者審議是否可執行,後者監督執行過程是否違法。
許多醫師反對安樂死立法,草案規定醫師或醫療機構基於宗教、道德或個人信念,可拒絕執行安樂死,行使「良心拒絕權」,但須轉介病人給願意執行安樂死醫師或醫院。醫師依法執行安樂死,不適用「刑法」殺人罪、加工自殺罪名。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台灣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立法,提供國人善終選項;本次草案要求設立二個委員會,負責審議安樂死申請案件,恐讓刑事訴訟法修法後,醫師不願具名鑑定,導致醫療糾紛審議停擺情景重演,實務上推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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