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輪船東擺爛海汙法難管 海委會裁罰540萬元沒用
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在高雄港外沉沒2個月,要進入求償階段,這也是「海洋汙染防治法」今年5月3讀通過後,碰到的首宗重大汙染案,儘管海委會連續開罰5次,累積裁罰金額540萬元(台幣,下同,約16.8萬美元),港務公司還代墊3.5億元打撈貨櫃、除油汙,不過船東擺爛不理,保險公司也不出面,海汙法頓時消風,成了紙老虎,求償之路恐會很艱辛。
7月20日上午,停泊於高雄港外海的天使輪,因不明原因船身傾斜進水,船長宣布棄船,21日凌晨在高雄港外海沉船,多達近600貨櫃漂流於高、屏外海,宛如「水炸彈」,影響航道安全,有貨櫃被沖上海岸,屏東則有漁船漁網因卡到海底貨櫃全毀。
船上近500噸油料也出現漏油危機,海保署透過衛星監控發現,天使輪洩漏油汙長達17公里,油汙隨海漂流,影響海洋生態安全。
經兩個月善後,如今進入求償階段,海委會新聞稿更多次強調,這是海汙法修法後的第一個重大汙染案,一副磨刀霍霍要開鍘。不過實際上,海委會在開罰5次,累積裁罰540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限期改善,此後就戛然而止。
外界質疑,船東負起責任了嗎?還是罰款繳清了?原來答案都不是。港務公司人員私下透露,港務公司開始抽油之後,海委會就不罰了,讓他們很傻眼,海汙法應該是要當「受害者」靠山,持續罰逼船東出面處理,這樣就收手,對「受害者」有何幫助?
海委會表示,依照分級分工原則,本案屬商港區域內發生的海難事件,船上殘油量約500噸,應變層級屬第二級,由交通部負責應變。相關工作均已由港務公司代為執行,後續也由港務公司代為向船東求償。
為何會開罰第五次就不再罰?海委會表示,港務公司委託海歷公司於8月18日凌晨抽油,考量本案海汙風險已解除,繼續裁罰失其嚇阻功能,因而停止按次處罰。
天使輪已沉沒,也無法強制執行,海委會表示,罰單將由外交部協助送達船舶所有人,等完備送達程序,將進行催繳,如果船東不繳罰款,即參考過去經驗,針對再次進入本國的姊妹船假扣押。不過,港務公司調查,天使輪是「一船公司」,海委會要追討罰款,難度很高。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