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營提軍購草案訂上限4000億元 藍斟酌另提版本
行政院去年提出預算規模1.25兆元(新台幣,下同,約400億美元)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在野黨立委不滿政院版條例草案內容含糊,預算編列有浮濫之嫌,並要求賴清德總統先赴立院報告,因此多次封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先推自提黨版,明定預算總額上限為4000億元,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
針對民眾黨團提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團將另提版本或提出修正動議,尚在斟酌中,預估下個會期才會提出。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昨重申,「卡國防的是賴清德」,只要賴總統到立院報告並備詢,同時編列軍人加薪、警消退休金等預算,不管軍購特別條例、總預算案自然都能夠審查。
在民眾黨團提黨版後,今天立院程序委員會是否續擋政院版草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藍白黨團已取得初步共識,「今天程序委員會應該不會審定議程」,國民黨團希望暫緩審定議程,民眾黨團也同意。
民眾黨團昨天舉行記者會,宣布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民眾黨政策會執行長賴香伶表示,民眾黨嚴肅看待國防議題,絕對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連許多退役將領也都憂心民進黨政府極度不尊重專業。
該草案共有八個條文,立法目的未見行政院版的「台灣之盾」、「非紅供應鏈」等字眼;不同於政院版草案僅列出採購武器的大略項目,民眾黨團版本清楚羅列採購項目及合計金額,包括M109A7自走砲60門、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82套、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裝甲飛彈70套、拖式2B反裝甲飛彈24套,還有其他因應國軍作戰能力急速提升需求且已取得外國同意售出的項目。
針對特別預算總額,民眾黨團草案將上限訂為4000億元,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及第84條規定限制,採購採用一年一期方式編列,期滿後之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此外,行政院在該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應該向立院提出相關專案報告,經過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第二期開始的特別預算案,政院應在立院審議時提出採購進度、付款情形、裝備到貨及驗收狀況、次期特別預算案籌編及支用規劃專案報告。
不過,從行政院到國防部,昨晚都發出新聞稿批評民眾黨團草案有諸多缺點。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該版本缺乏戰略構想、沒有建軍規畫、悖離軍購實務程序,且無視國防自主,不僅將使台美軍購窒礙難行,更嚴重影響台灣永續戰力。國防部表示,國軍建案作業為依據敵情考量,確認所需的武器裝備,呈報政院通過,才可編列預算,絕非「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