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集/大陸哪來除籍證明? 海基會打臉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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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近期修改許可辦法,新增大陸人士來台定居,需繳交未持用或者已放棄大陸護照證明的公證書,沒想到負責兩岸文書驗證的海基會卻表示,從未看過這樣的公證書,新規生效後也未有民眾提出此一公證書前來驗證。顯見內政部修法前壓根未照會海基會,就憑空想像出這樣的一紙證明書,不但修了個荒謬,更再次修出對陸配家庭的敵意。
自從賴總統3月將中共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相關部會對外收緊了兩岸交流渠道,對內則是對陸配及其子女實施多項新規。陸委會要求繳交大陸除籍證明,造成許多陸配家庭的恐慌與困擾,不僅擾民,更顯露對陸配的不信任。
內政部更多次發函花蓮富里鄉公所,要求將未能放棄大陸國籍的陸配村長鄧萬華解職,不顧中共不承認中華民國國籍,陸配在大陸無法棄籍的難題;也無視在憲法一中原則下,大陸人民根本沒有國籍問題。如今內政部又要求來台定居大陸人士提出並不存在的放棄大陸護照證明公證書。賴政府一連串逾越憲法與強人所難的作為,說穿了,就是把陸配及其子女當成潛在的「第五縱隊」,背後滿是惡意與歧視。
鄧萬華遭解職時,內政部還說不服可提訴願。鄧萬華經提訴願,花蓮縣府訴願委員會撤銷原處分,內政部卻揚言將再發文要求解職。就問:到底要惡整到何時?(轉載自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