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陸配補交除籍證明 綠民代也批粗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排定專題報告,聚焦陸配遭移民署要求限期3個月內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否則恐影響中華民國身分。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過去30年未曾執行,相關舉措引發譁然。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所以現在清查,給大家時間回去拿。」有陸配感嘆「一股不友善氛圍正在蔓延」,質疑政府是否有意製造台灣人與陸配間的對立,「合法來台卻被這樣對待,真的讓人寒心」。
不少陸配近日收到移民署通知書,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而實際上,還有許多年幼時期就來台的陸配二代,在網路上也公開貼出自己收到相關通知書,直稱現在根本不知道要怎麼向大陸確認取消戶籍。
王鴻薇質疑,3個月內繳出來合理嗎?要讓陸配淪為「政治難民」嗎?原生家庭可能都不在了,希望移民署、陸委會研商適用通案的方案。
有綠營民代也批評這項政策粗暴。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李宗翰昨在臉書貼文提出,有個案已拿了台灣身分證也服完兵役,讀完大學正創業繳稅,從沒想過「會被質疑不是台灣人」。他批移民署選擇最懶惰的做法,「從2004年修法以來要求的內容,至今一口氣想要處理,方式還很粗魯」。
梁文傑表示,原生家庭在不在,跟有無辦法回去大陸派出所取得文件是兩回事,任何人、家庭提出確實有什麼困難,例如當年的身分證件是救災總會申請,這都要去了解到底有無這回事。
一名在金門生活超過15年的蔡姓陸配說,這波政策讓她感到被懷疑忠誠,「現在台灣政府好像在搞忠誠測試,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她質疑,「放棄戶籍就代表忠誠,不放棄就會賣台嗎?不該用身分文件去論斷人心。」
「這樣的政策擾民,」趙小姐回憶來台時,曾向大陸公安辦相關文件,如今突被要求補件,她納悶:「為什麼我們奉公守法、生活數十年的陸配要被這樣刁難?」她在台生活多年,早已把台灣當家,「如果被撤銷居留,也回不了早已陌生的大陸,真的變成兩面不是人。」
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表示,兩岸有36萬陸配,其中獲得在台定居共14萬多人,經查大多數人都有繳付喪失原籍證明,沒有繳納的有1萬人出頭,因疫情、健康或政治因素如法輪功,如無法返回大陸辦理,會就個案處理;民眾真有無法克服的困難,也開設有服務的電子信箱,全省有22個服務站,都有電話,針對特殊個案,將會同陸委會、海基會研處,尋求解決。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建議移民署,找出替代方案,針對穩定生活族群採切結方式處理,否則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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