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公開 合議庭暗指柯文哲干預獨立審判 讓法院承受不當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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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一審上月26日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判決柯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上網公開391頁判決書全文,其中暗指柯使法院承受不當壓力、干擾法院獨立審判的空間。
判決書在論述柯文哲量刑部分,特別指出,柯文哲曾是我國在野黨黨主席,更代表民眾黨參加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他在參與政治選舉、掌握政策走向過程,必然深知民主法治的重要性,也明白司法權的功能下至一般人民間定紛止爭、上至畫分國家各權力間的界線。
判決表示,司法的存在即就我國大大小小的爭議一槌定音,任何紛爭於司法者依法判斷後即應落幕,以杜絕私力救濟或政治紛擾,可見司法制度仍否繼續順利運作,實為民主法治之根基。
合議庭指出,從憲法第80條明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可得悉審判獨立為司法制度的核心,如審判獨立遭到侵蝕,不僅司法制度將崩壞不堪,使司法定紛止爭的功能毀喪殆盡,更致民主法治蕩然無存。
判決表示,案件繫屬於法院前、繫屬中、終 結後,縱使對於案件進行過程、形成結論有情緒上的不滿,不論是案件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均應尊重憲法規定捍衛審判獨立的誡命,於審理過程中應聚焦於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的攻防,而不是以逸脫於法院認事用法的範疇外的方法,使法院承受不當的壓力,意圖使法院無法依其確信適用法律作出判斷,而干擾法院獨立審判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