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政治魔咒」台南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等人二審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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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賄選案一審判無罪,檢方援引前議長李全教賄選案為例,認邱莉莉等人是具體謀議具犯意聯絡,上訴後建請從重量刑,但昨日二審仍以事證不足駁回,台南市藍綠陣營對此判決看法迥異,法界人士認為此案事關重大,檢方可能上訴三審。
此案檢方共起訴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十人,檢方不服上訴,其中台南市區漁會前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身亡而不受理。
台南高分院指出,檢察官並未提出足以影響原判決新事證,應予以駁回。議長邱莉莉得知判決後感謝司法還她清白,也謝謝三年來一路關心的好友,「讓你們費心了」。她強調,從事政治工作20多年坦蕩蕩,人格不容汙衊,但此案讓她身心飽受折騰。
市議員蔡育輝說,邱莉莉任內打破「台南市議會議長一定會出事」的政治魔咒,但與過去國民黨前議長李全教的案件相比,令人感嘆司法背離民間觀感。從案件嚴重性來看,李全教案情相對較輕。
反觀邱莉莉案一、二審均判無罪,期間涉及「買房打折」等被認為具有對價關係的情節,令人對司法產生疑問。
和邱莉莉同為「挺憲派」的議員周嘉韋則認為,檢方若沒有新的事證,未來就不要再上訴,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黃睦涵認為,事關重大且敏感的公職人員選罷法案件,檢方應會再上訴三審,尋求最高法院的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