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嗆藍白:國會多數不接受行政院 請發動不信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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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財劃法覆議失敗,行政院將堅持不執行,並且同時聲請釋憲,引發藍白批評。民進黨團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天表示,讀得懂憲法的話,就是一句話,國會多數不接受行政院,就請發動不信任投票。
鍾佳濱指出,按照憲法機制,現在能叫行政院長下台的,就是國會多數發動不信任投票,既然在國會多數眼中,行政院長不適任,歷經覆議不成,行政院又不能接受,就請國會多數依照憲法機制發動倒閣。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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