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大罷免2次亮票遭訴 檢求重刑 趙錯愕「絕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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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董事長、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年7月26日罷免投票日,涉不慎亮票給媒體拍攝,日前出庭稱沒有故意亮票;台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定趙少康兩度出示罷免票圈定面公媒體拍攝,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依選罷法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趙少康表示,尊重司法是他一向的態度,一切就依法論法。
趙少康直呼「滿錯愕的」,自己認錯且尊重司法辦理,再說自己也沒動機,大家都知道自己反罷免,本來要去非洲看大遷徙還為此取消留台投票,所以他根本不用藉亮票表態,自己亮票絕非故意的。
「滿錯愕的」趙少康說,說他犯後態度不好令人感到奇怪,因為這是一個很主觀的認定,回想檢察官在開庭那天態度也滿好的,他面對問題也一五一十答覆,而且最後也希望檢察官不要起訴,要不然就是緩起訴,自己願意繳公益代金。
趙少康指出,726當天是因為記者要拍投票,才不小心有這畫面,犯後也說「以後會非常小心」,823時就沒有再給記者看。檢察官要大安分局傳他時,律師不在,但也是自己去了,沒有因此改時間,一切都尊重司法,配合辦理。
趙少康感慨,檢察官說他選舉過很多次,應該知道不能亮票,但他從來沒有投過罷免票,那是很小一張,跟一般選票不同;其實選舉本來很多就不一樣,那議長選舉還要亮票、非亮不可,他絕對不是故意的。
趙少康解釋,說是故意的,也沒有動機,社會很清楚他是反對罷免,而且是支持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的,本來要去非洲看動物大遷徙,還為此不去並留在台灣投票,所以還需要特別亮票表示態度嗎?根本不需要。
另外,有關外界關係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就位後,引發入黨潮,恐影響2028國民黨總統初選;趙少康認為,黨員增加是好事,期盼國民黨多一點黨員,而且黨員有自由意志,2028年支持誰本來就不一定,現在時間也還有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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