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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刑法100條「思想罪」借屍還魂 兩岸條例成打壓異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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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日前調查轉貼「台灣必歸」等涉台立場圖卡藝人。(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日前調查轉貼「台灣必歸」等涉台立場圖卡藝人。(本報資料照片)

1992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明定「強暴」、「脅迫」為內亂罪構成要件,並刪除處罰陰謀犯的規定。

刑法100條修正將單純的「思想與主張」與「具體暴力行為」切割,排除僅因發表台獨或共產主張就構成犯罪的可能,使得「思想罪」實質上已無存在空間。因此,刑法100條修正也被視為是台灣民主運動、言論自由及推動人權保障的關鍵一步。

同樣在1992年5月15日這天,時任中國大陸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在北京會見由前經濟部長趙耀東擔任顧問的「大陸經改前景及投資機會考察團」。次日,首次在大陸舉行、研討兩岸經貿互動問題的大型研討會在北京登場。

在歷史洪流中,台灣的民主化與兩岸交流合作的啟動,是同步展開的。然而,三十多年後的今天,賴政府卻正在藉由兩岸條例33條之1,借屍還魂原刑法100條的「思想罪」,並以此阻絕兩岸間的交流合作。

過去一段時間,遭政府威脅恐違反兩岸條例33條之1的至少有:藝人在社交平台轉發央視「台灣必歸」圖卡、中華民國章法學會與陸方合辦「共讀好書徵文大賽」、北一女國文教師區桂芝轉發兩岸徵文大賽訊息給學生等。

日前在端午連假最後一天,陸委會又突然發布新聞稿稱,「對於旺中集團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宣傳作為,給予最嚴厲的譴責」,並放話將檢視該集團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的情況,依法處理。

新聞稿措辭嚴厲,卻未具體指出該集團究竟哪一作為,遭認定可能違反兩岸條例33條之1。在媒體詢問下陸委會才表示,是因該集團總經理日前在北京兩岸文化峰會致詞時說了該集團起源於「中國台灣」、發展於「祖國」,「我們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根」等,讓某些人聽了「很刺耳」的話。

兩岸條例33條之1籠統的規定,儼然已成為行政部門肆意擴張解釋以打壓異己的工具。

新台灣和平基金會網上有篇文章,一開頭就寫到:「你主張台灣獨立?你曾經公開在臉書上表達你的台獨立場?如果沒有1990年代海外黑名單相繼闖關以及100行動聯盟的運動,促成刑法100條修正,你可知道,你現在主張台灣獨立,就會被抓去關押?」

是的,刑法100條修正讓台灣人不會再因主張台獨而遭入罪。但誰能料到,多年後的今天,台灣會從一個極端逐步走向另一個極端。

被喻為民主理論大師的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院資深研究員戴雅門曾表示,「民主不只是脆弱的,它也可能逆轉」。

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李維茲基和齊布拉特在「民主國家如何死亡」一書中也提到,「民主的死亡,未必來自將軍的政變,而是選出來的領導人。」兩人指出,現代民主制度的崩壞往往不是突如其來的暴力推翻,而是經由民選領袖逐步侵蝕民主規範,如削弱司法、控制媒體、否定選舉結果等。

從這個政府過去一段時間頻頻祭出兩岸條例33條之1恐嚇人民,民眾就該警醒,民主不必然會一直進步。

中共 中華民國 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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