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集/賴清德昨非今是 搬憲法以權謀私
侯友宜請假參選總統,綠營砲轟他落跑,藍營反嗆賴清德以權謀私,上班時間跑選舉行程。賴清德搬出憲法為己辯護。四年前賴神與蔡英文爭初選,高喊「制憲時機」已到;如今大舔中華民國憲法,務實沒下限。
帶職參選本是民主國家常態,綠營卻藉此猛攻侯友宜,但賴清德從政史就是一部落跑史。民進黨中央和賴辦宣稱,依憲法精神副總統是備位元首,和總統一般全時執行憲法職權,無須請假。看似有理有據,實則魚目混珠,轉移焦點。
憲法明訂總統是憲政機關,但不包括副總統。副元首憲法職權僅在總統缺位時繼位、不能視事時代理,可沒「參選總統」這項。再者,四一九號釋憲文指出,副總統繼任或代理前,行使任何屬於總統之憲法權力,即屬「於法無據」。直言之,總統能,並非副總統也能。
另外,國安會組織法明訂副總統為國安會議出席人員。如果賴清德身為總統參選人,連主持大法官提名審薦都不宜,為什麼可以參與影響層面可能廣及選舉的國安決策?
賴清德罕言「中華民國憲法」,打選戰卻以憲護身,黨中央及賴辦搖身憲法法庭,合理化公帑參選。憲法賦予副總統職權是「總統備胎」,不是「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自行釋憲,將憲法變作選戰提款卡。郭董批蔡政府「禽獸食祿」,所言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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