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獨裁論把台灣帶往獨裁
聽到「在野獨裁」的說法令人震驚,這話竟然出自賴清德總統之口則令人恐懼,作為政治受難家屬不得不出來呼籲:不要被「在野獨裁論」帶往真正的獨裁之路。筆者最在意的不只是政策對錯,而是政治語言會不會把社會推向某種制度路徑。戒嚴歷史教訓所鍛鍊的辨識能力提醒我們:真正的獨裁,往往不是靠一個口號宣布,而是靠一套口號逐步讓非常手段看起來合理。
如今「在野獨裁論」需要我們特別警惕,就是因為它最大的危險不只是用詞激烈,而是在改寫民主制度的基本語義:把民主政治中必要的「監督與制衡」說成「獨裁」,再以此為前提,推導出「必須用非常手段來阻止獨裁」的結論。戒嚴時代我們太熟悉這條坡道:語言先變成武器,程序開始被當成障礙,異議被描述成威脅;一旦社會接受了這套敘事,真正的擴權與繞道就容易被包裝成「救國」,進而「維持秩序」,開始「排除亂源」!
因此,討論「在野獨裁」之前,我們必須先把「獨裁」拆回可檢核的構成要件。若要把「在野」行為稱為「獨裁」,至少應有三個條件成立:第一,支配性結果,它必須對治理或民主競爭造成持續、不可替代、可複製的鎖死效果;第二,問責失靈,改選、倒閣、司法救濟、政治協商等正常路徑被系統性堵死或失去效力;第三,裁判與秩序被奪占,司法、監督、媒體等裁判性機制被挾持,使得對錯不再能被制度處理,只能由某一方決定。缺少上述要件,把對手罵成「獨裁」,只是政治動員,不是有邏輯的制度論證。
更重要的是:一個社會如果接受把「監督」叫做「獨裁」,社會對真正獨裁的敏感度就會下降。因為當你先把制衡汙名化,接下來行政擴權就更容易被合理化,進而把異議者標記為「亂源」的政治動作也更容易被包裝成正義,然後開始「清理雜質」。這不是抽象推演,而是威權歷史一再呈現的路徑依賴。
「在野獨裁論」最危險的地方,就在於它不以構成要件與證據鏈為基礎,而以危機敘事與道德封印取代論證;而一旦這套框架成立,它就會反過來正當化通往獨裁的手段:把制衡說成災難,把監督說成獨裁,把程序說成阻礙,最後把非常手段說成必要。獨裁從不說自己是獨裁,它總說自己在救民主、救國家、救秩序!
賴總統談話的嚴重性,讓我們不得不認真重讀討論,但翻來覆去地研究,「在野獨裁論」的指控都無法成立,因為真正卡死制度的不是辯論攻防一年的立委,也不是選出這些立委的社會大眾,而是行政端用拒絕副署阻止立法生效!那麼「在野獨裁」的支配性結果又從何而來?真正需要負責任的,反而是行政端。使用最後開關的憲政邊界與責任,更是屬於那個讓行政權有恃無恐的賴清德總統!
對政治受難者家屬而言,「獨裁」不是罵人的漂亮詞,而是曾經真實發生過、真實把人的人生打碎過的制度機器。筆者不要求政治不激烈,但要求政治語言要負責任;不要用「反獨裁」的口號,拆掉民主真正用來防獨裁的防火牆。因為當防火牆被拆掉,下次你想阻止真正的獨裁,往往就來不及了。
(本文取自12月19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紀錄片「暗夜行路–陳明忠」團隊製片統籌成員)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