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放寬 宗教簽證期滿 須離境但不受限1年
在移民政策趨嚴之際,國土安全部(DHS)14日宣布放寬宗教工作者簽證規定,取消R-1簽證屆滿後須離境一年的限制,讓牧師、神父等外籍宗教人士可立即申請再入境。新措施獲宗教界肯定,但綠卡長期積壓問題仍待國會解決。
美聯社報導,在美國擔任牧師、神父、修女、伊瑪目或拉比等職務的外籍人士,由於取得綠卡須排隊多年,許多宗教團體暫時只能先以「R-1宗教工作者簽證」進入美國服務。國土安全部此次修正了一項宗教界長期爭取的規定,也就是取消R-1簽證持有人在使用滿五年期限後,必須離境一年才能再次入境的強制要求。新規定下,宗教工作者仍須出境,但可立即重新申請入境,不必再等待一年。
這項規定在川普政府整體收緊移民途徑之際顯得格外引人注目。對此,國土安全部強調,新措施是為了保障宗教自由,並盡量降低對信徒群體的衝擊。
馬里蘭州移民律師康克林(Lance Conklin)長期為持R-1簽證的基督教教會服務,他形容「這是一件大事」。若宗教工作者必須離境一年,對教會運作將造成極大負擔,新規定可避免組織因此中斷人力。
美國天主教主教團(USCCB)稱此舉為「支持美國基本宗教服務的關鍵一步」。芝加哥總教區移民法律顧問羅哈斯(Olga Rojas)直呼,「哈利路亞!我們很高興政府做出這項改變,這能避免失去對教區與學校貢獻良多的宗教工作者。」
過去,R-1簽證的五年期限,可讓宗教團體有時間替外籍宗教工作者申請「EB-4特殊移民類別」綠卡,進而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但2023年3月,拜登政府時期的國務院逕行將來自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與薩爾瓦多的受虐或遭遺棄未成年人納入與神職人員相同的綠卡排隊系統,導致等待時間暴增。
新澤西州帕特森教區委任律師拉胡德(Raymond Lahoud)表示,「我們得到了想要的結果,即讓神父留在美國,但根本問題是他們仍須等待十年才能拿到綠卡,在國會進行全面移民改革前,這種不確定性仍會持續。」2025年春季,國會曾提出跨黨派法案,要求在綠卡審理期間延長宗教工作者簽證,其精神與這次宣布的新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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