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首次與CDC不同調 美國兒科學會:半歲到2歲童打新冠疫苗
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19日強烈建議六個月到兩歲幼童施打新冠疫苗,這是30年來該會首次與聯邦疾病防治中心(CDC)施打疫苗的立場大不相同,衛生部則指控兒科學會破壞疫苗政策。
疫苗懷疑論者逐漸充斥小甘迺迪領導的衛生部,政府諸多公衛指南令人無所適從之際,兒科學會發表最新建議,該會傳染病委員會副主席康貝爾( James Campbell)坦承「多少會讓民眾更加混亂,但是該會認為,為了保護兒童,就要做出正確的抉擇。」
兒科學會不但強烈建議六個月到兩歲之間的幼兒打新冠疫苗,年紀更大的孩子,只要家長願意,也應接種新冠疫苗。
小甘迺迪主持下的衛生部,新冠疫苗的接種新指南是:不建議身體健康良好的兒童接種,不論年紀大小都一樣,除非和醫生商量後,醫生建議接種。
康貝爾是馬里蘭大學的傳染病專家,他說,半歲到兩歲的幼兒一旦感染新冠病毒,最容易惡化為重症,因此兒科學會持續強調有必要讓他們打新冠疫苗。兩歲以上有長期肺病和其他症狀的兒童,也是新冠重症的高風險群,因此也有必要打疫苗。
衛生部發言人尼克森( Andrew Nixon)指責兒科學會「以毫無根據的科學攻擊」破壞政府的疫苗注射政策。他指控兒科學會重視商業利益過於國民健康,因為疫苗製造商是該學會的捐款大戶。該學會的「兒童之友基金」把募得的捐款用來提倡醫療資源平等、防止槍械傷害與死亡等公益事業。
已有95年歷史的兒科學會1930年代起,經常發布有關兒童接種疫苗的建議,1995年起,乾脆與疾病防治中CDC同步發表有關建議與指南。多年來,兩者的兒童疫苗意見,即使偶有不同,也差別不大,例如,學會建議兒童九歲起接種人類乳突病毒疫苗,CDC不反對,只強調11歲和12歲兒童是接種的重點年齡層。如今,幼齡兒童是否接種新冠疫苗,是兩者之間30年來首度看法「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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