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遊民露宿街頭 各城市可強制執行
最高法院大法官28日依其意識形態傾向以6比3表決裁定,若各城市強制禁止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並不違反憲法第八修正案。
此判決為各城市執行禁止遊民在公共場所露宿禁令,開了綠燈。這是最高法院審理此問題數十年來最重大的裁決結果;在美國愈來愈多人沒有永久居住地的背景下,意義更大。
最高法院的判決推翻了加州上訴法院裁決,上訴法院裁決認為,在缺乏庇護空間情況下,此類法律禁令形同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
全國有三分之一無家可歸者聚集在加州,加州民主黨州長紐森(Gavin Newsom)表示,最高法院的裁定賦予州和地方官員權力,根據尊重人類基本需求的政策,清除街頭「不安全營地」。他說:「該決定消除了多年來對地方官員綁手綁腳的法律模糊性。」
代表多數大法官撰寫意見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承認,「無家可歸成因很複雜,或許需以公共政策解決問題。在決定『如何最佳處理』無家可歸者等緊迫社會問題時,有少數聯邦法官『配不上』美國人民擁有的集體智慧。」
戈薩奇建議,別無選擇只能露宿街頭者,若因違反露宿禁令而受到懲罰,可做出「必要辯護」。
代表少數大法官撰寫反對意見的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則指出,「睡眠是生物的必然,不是犯罪;無家可歸是許多美國人面臨的現實。」因為人們無法控制的事懲罰他們,是殘酷和不尋常的;無家可歸即是一例。她警告說,推翻第八修正案反對禁止露宿街頭的論點,可能不會結束相關法令的法庭爭論。
無家可歸者權益倡議人士表示,允許城市懲罰需要有地方睡覺的人,只會讓危機惡化。之前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決,各城市可以監管露宿地點,但不能完全禁止人們露宿街頭。
美國遊民人數去年劇增12%;據估計,全美有逾65萬人無家可歸,是自2007年開始調查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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