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將有多起案件重大裁決 或重塑選舉格局
今年適值期中選舉年,最高法院即將審理及裁決的多起案件,不僅影響期中選舉的舉行,裁決的結果甚至會重塑未來的選舉格局。
「國會山莊報」(The Hill) 列出一系列涉及選舉且值得關注的案件。
首先是路易斯安納州訴卡萊斯案(Louisiana v. Callais)。
此案涉及2020年路州以種族重新畫分選區,它是根據1965年的「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Act)多畫一個以黑人為主的國會選區,爭議點在於這種以種族因素畫分選區,是否違反美國憲法第14和第15修正案。
「投票權法」第2條的保護條款,禁止基於種族或膚色的投票歧視行為,但最高法院去年10月口頭辯論時,認為路州為遵守這個條款,在畫分以少數族裔佔多數的選區時可能是「過火了」。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等組織警告,最高法院的說法可能為歧視性選區畫分打開閘門。有法律專家認為,若最高法院裁定違憲,一些州將不得不迅速重畫選區。
另一起案件是全國共和黨參議員委員會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NRSC v. FEC)的裁決,將影響競選資金的籌集方式,此案在於推翻聯邦政府限制政黨及其候選人之間作出協調支出。
支持者認為有關限制,可防止捐款人透過政黨向候選人無限量輸送資金,但反對者認為設限是侵犯言論自由。
至於沃森訴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案(Watson v. RNC),則涉及各州是否可以統計在投票結束後,所收到的郵寄選票。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指若允許各州在選舉日後,繼續統計收到的大量郵寄選票,會損害公眾對選舉的信心。但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認為,若不允許,全國各地選民將因郵件延誤而被剝奪投票權。
博斯特訴伊利諾州選舉委員會案(Bost v. Illinois State Board of Elections)的裁決結果,則關乎候選人是否更容易就州選舉法提起訴訟。
伊州早前裁定,共和黨籍候選人博斯特沒有資格針對選舉日後可繼續計票的州法律提出訴訟,博斯特對此入稟最高法院,ACLU等組織也罕見的支持博斯特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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