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州法官判川普涉叛亂 但可登初選選票
科羅拉多州地區法院法官莎拉‧華勒斯(Sarah Wallace)17日判決,前總統川普雖在國會山莊暴亂案從事叛亂活動,但拒絕控告方所聲請的不讓川普登上科州初選選票,原因在內戰後制定的憲法第14修正案禁止叛亂分子競選公職,是否適用總統職位並不清楚。
「憲法第14修正案未明確提出 禁止叛亂分子選總統」
華勒斯的判決是一周多以來,針對以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節、阻擋川普名列選票的第三起判決。明尼蘇達州高等法院上周才裁決,因為政黨初選只選誰出線,故川普仍得以名列該州初選選票;密西根州法官則裁決,國會才是判定第三節適不適用川普的場合。
美聯社報導,科州的訴訟是由代表一群共和黨及無黨派科州選民的左傾團體所提,主張川普與國會山莊暴亂案的有關行為,牴觸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節禁止「從事叛亂或叛變」者再任公職的規定。
華勒斯判決時表示,自己認定川普在國會山莊暴亂案的確「從事叛亂」,另判定川普律師團稱川普只在表達言論自由敗訴。一般而言,法官這麼判,足以讓川普依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節而喪失資格,但法官表示,因為是總統候選人,她不擬那麼做。
第三節並未明確提到總統一職,而對參院、眾院議員的確有。條文另有提到「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人」,以及文職、軍方職務。
法官在長達102頁的判決中寫道,「本院判決有部分是不願接納第三節的詮釋,沒有明確無誤地提出第三節的本意,就是要讓總統候選人喪失資格」。
川普競選陣營發言人史蒂芬.張表示,該判決再度讓相關選票爭議朝向結束。
原告「華府公民責任與倫理」(CREW)表示,將向科州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代表選民興訟的律師尼可萊斯(Mario Nicolais)表示,法院對證據深思熟慮後判定,川普從事叛亂,對此控方很高興,盼望在上訴時解決唯一的法律課題,即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節是否適用於叛亂的總統。
分析指出,無論在科州還是另一州興訟,這個問題可能最後要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從未對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節做過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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