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輓歌(一六)
但那回他卻闇啞地說:我連主委都不能當。他自己還加了句:連開計程車都不行。
這要有良民證才行。
良民證?
沒有紀錄的良民。
他有紀錄在案,跳票呆帳。
我第一次知道有「良民證」這種東西,原來良人連良民都當不了。我望著在我們眼前逐漸亮起的繁華高樓,心裡竟湧起無限的哀愁。上蒼何以這樣對我?我不過一念沒守好,竟要吃苦這麼多年?原來一念可以火燒燎原,覺察太慢了,烽火四起,野火燒到門口了。我只好下海淘金,答應了某大財團在中國滿二十周年的書寫。或者賣畫、賣物,賣一切之可賣。不是為愛情而低到塵埃,而是已經和塵埃和成一團的面目全非了。
也許我這樣會被認為是有聖母情結的人,比如母親的年代,女人坐牢不是情殺,就是為了作保簽本票而成了經濟犯。但我發現,其實我何嘗不也是小強,自以為窩息在慈悲的塵埃裡呼吸著。
不值得紀錄的個人失敗史,從我父親開始,就是賽鴿、養蘭、幻想挖出溫泉的失敗者,父親沒趕上瘋狂的大家樂就走了。我家雌興雄弱,我曾跟他說:離開我,不然你生意會一直失敗。他不信,以為我是要離開的藉口。打死不退,成了他如經文似的佛號咒語,彷彿只要吐出這一句,他就打不死。
他比父親過世的年紀還晚二十年,且這年分還重疊我照顧母親的整整七年,他讓我活成了一具被愛烘烤成的受難者,我的雙手也逐漸枯萎。被俘虜的我,腦海浸著回憶的苦潮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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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手中的五色線卸下,放在他的肖像前。他離世前,也綁著我前幾日才為他綁上的同一條五色線。(一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