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禁攻擊性武器獲上訴法院力挺 憲法對決移交最高院
聯邦最高法院在一周前宣布,將審理挑戰伊利諾州庫克郡突擊武器禁令的訴訟,以裁定「民眾是否擁有受憲法保障的權利去持有攻擊性武器」。
在最高法院做出上述公告後,芝加哥聯邦上訴法院9日做出與伊州州長普立茲克同一邊的裁決,判定伊州全州的攻擊性武器禁令(Assault Weapons Ban)合法有效。
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裁定,伊州針對AR-15步槍及30發子彈槍枝彈匣的禁令,「符合我國槍枝管制傳統的原則」。此項多數意見書由聯邦法官聖伊芙(Amy St. Eve)撰寫,並獲得法官伊斯布魯克(Frank Easterbrook)的支持;首席法官布倫南(Michael Brennan)則持反對意見。
儘管上訴法院做出裁決,聯邦最高法院對這項憲法問題仍擁有最終決定權,屆時也將決定伊州禁令最終能否存續。最高法院預計將在2022年海嵐公園(Highland Park)國慶遊行大規模槍擊案滿五年之際做出裁決。當年的屠殺造成7人死亡,並直接催生了伊州這項全州攻擊性武器禁令。該槍手使用的是一把AR-15半自動步槍。
這項武器禁令是普立茲克任內的核心政績。該法案禁止銷售如AR-15等攻擊性武器,並將長槍彈匣的購買上限限制為10發、手槍彈匣限制為15發。被視為可能參加2028年總統大選的普立茲克,在裁決後表示:「伊州將繼續禁止能造成大規模傷亡的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
該禁令立法的主要發起人、民主黨籍州眾議員摩根(Bob Morgan)也發表聲明指出,該禁令「已讓槍枝暴力和大規模槍擊事件創下歷史新低。」伊州檢察長羅武(Kwame Raoul)同樣對此決定表示讚賞。
值得注意的是,聯邦司法部民權司負責人、助理檢察長迪隆(Harmeet Dhillon)去年9月曾採取罕見舉動,親自前往芝加哥參與第七巡迴上訴法院針對該武器禁令的辯論。雖然她在90分鐘的聽證會中僅發言約5分鐘,但此舉受到反對該法的槍枝權利倡議人士大力歡迎。迪隆當時反駁了上訴法院支持禁令的先前的立場,堅稱AR-15及類似槍枝「顯然」受到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保護。
9日做出裁決的聯邦上訴法院三人法官小組均由共和黨總統任命。伊斯布魯克由前總統雷根任命,布倫南與聖伊芙則由前總統川普任命。而先前在2024年11月裁定該禁令違憲的下級法院地方法官麥格林(Stephen McGlynn),同樣是由川普任命。
麥格林當時在其長達168頁的違憲判決書開頭曾寫道:「我們為什麼要用槍枝保護自己?當危難來臨時,誰會來援助我們?有時是警察或急救人員,有時是醫療專業人員,有時是家人、朋友或鄰居。但有時候,誰也沒來。」
隨著上訴法院推翻麥格林判決,這場圍繞「武器特質」與「憲法權利」的重大法理爭端,走向最高法院的終極決戰。
該院9日判定伊州全州攻擊性武器禁令合法有效,推翻先前地方法院認定違憲的見解,並支持州政府持續禁止相關武器與彈匣。 多數意見認為,針對AR-15步槍及30發彈匣的限制,符合美國歷來槍枝管制傳統,因此未違反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 雖然上訴法院支持禁令,但最高法院已宣布受理此案,將最終判定民眾是否有憲法權利持有攻擊性武器,結果也將決定伊州禁令能否繼續生效。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