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工人被月台絆倒跌軌道遭輾失5趾 MTA挨告判賠22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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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因紐約市地鐵月台絆腳而跌倒在軌道上並被列車壓斷腳趾的南亞裔外賣郎,近日在布朗士地方法院被判決獲得2275萬元賠償。據報導,在這宗長達八年的訴訟中,地鐵運營方大都會運輸署(MTA)堅持僅願賠償10萬元,但陪審團未採信MTA的意見,反而判給受害人比原本索求的2000萬元更高的賠償金額。
訴訟紀錄顯示,24歲的孟加拉裔外賣郎侯賽因(Maruf Hossain)2017年6月在布朗士的地鐵6號線帕切斯特站(Parkchester)月台上被一處破損的缺口絆倒,跌倒在鐵軌上,並被隨後駛來的列車輾壓,導致左腳的五個腳趾全部斷裂,此外還有髖關節脫臼、骨盆骨折、脊椎骨折以及頭部外傷等傷情。經醫院診斷,他的斷趾已無法修復,終身喪失了勞動能力。
侯賽因事後將MTA告上法庭,索賠2000萬元,但根據「紐約郵報」引述侯賽因律師的說法,MTA僅同意賠償10萬元,而且堅稱其月台基礎設施維護妥當,侯賽因跌落月台是「試圖自殺」。根據律師的描述,MTA在法庭交鋒時傳喚了多名證人,包括未成年的少年以及車站清潔工,試圖證明侯賽因的自殺企圖,然而原告方出示證據,指控其中一名證人的證詞是MTA捉刀寫好的,這一指控最終獲得陪審團的採信。
在經歷了八年的訴訟後,陪審團在6月30日宣布,裁定MTA在此事故中存在過失,須賠償侯賽因2275萬元,比他起初要求的數字還多出275萬元。判決公布後,MTA仍有權上訴,但MTA方面尚未對裁決置評,亦未說明是否會繼續上訴。
曼哈頓索賠律師黎保利(James Napoli)說,民事案件在進入陪審團程序後,這種最終判決比索賠額還要高的情況不常見、但可能出現。華人市民在遇到類似的意外傷害案件後,應盡快聯繫經驗豐富的律師,以免被大型機構欺騙甚至欺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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