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道非法攤商猖獗 選區領袖攜警宣導
布碌崙(布魯克林)8大道非法攤商問題猖獗,近日第49選區領袖高應達(Tony Ko)、謝曉瓊(Joyce Xie)與副市長公共安全辦公室(Office of Deputy Mayor for Public Safety)及市警局66、72分局警員合作,於28日晚間對該區的食物攤販宣導教育,警告無照攤販不得販售食物,也提醒若違規將沒收所有物品並驅趕。
8大道長期深受非法攤商所困,不僅合法商家抱怨爭搶客源與削價競爭問題,無照食物攤商也恐怕會帶來食物安全與衛生疑慮。在接獲商家、銀行與民眾的投訴後,當局也與選區領袖合作在當晚9時走訪8大道61街至53街的商業區,向多間販售燒烤、預製食品與小吃攤商提出警告,宣導行動持續至深夜11時。
高應達表示,當天一行人共宣導街上約20個攤商,並表示由於安全因素,未持合格執照或許可證的攤販不僅不得使用木炭或丙烷,將來若繼續經營將聯合市清潔局執法並沒收所有物品。他補充,他雖理解部分攤販可能是持有限制區域許可營運,但法規的存在是為了保障民眾的安全與健康。
謝曉瓊與高應達事後也感謝該區市議員莊文怡(Susan Zhuang)針對民眾疑慮提供相對應資源,呼籲社區共同為居住在此的民眾,打造一個安全且相互尊重的環境,「這裡是我們的家園,每個人都有責任遵守保護自身安全的法規,一同努力才能創建繁榮的社區。」
紐約市路邊食品攤或餐車,攤商本人需先完成市衛生局的食品防護課程並取得「行動食品販售執照」(Mobile Food Vending License),餐車或推車還須持有「行動食品販售許可」(Mobile Food Vending Unit Permit)。其中完整許可多採候補制,每年有限額新增,另有「限制區域許可」可在私有商用地或公園使用。
申請設備許可時,必須先取得紐約州營業稅徵收許可證、繳清市府行政罰款、具備勞工保險或豁免文件,並與合格中央廚房簽約且通過設備檢查。如使用丙烷燃料,還須依消防局規定申辦額外許可,且只能在非禁售街段設置,必須遵守距離地鐵入口或路口人行線至少10呎、距離商店門口或戶外座位區至少20呎,並保留12呎人行道淨寬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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