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裝修新規6月10日生效 承包商需具書面說明
家裡要裝修,不能只聽承包商口頭說「沒問題」。紐約市一項新規將於6月10日上路,要求家居裝修承包商在簽約前或簽約時,必須以書面方式告訴屋主,這項工程是否可能需要申請許可證(permit)。
如果工程需要許可證,承包商也要寫清楚需要哪些許可、由誰負責申請、申請大致如何進行,以及屋主如何查詢許可證狀態。這項新規對準備裝修房屋、出租單位或小店面的屋主和房東,都相當實用。
紐約市消費者和勞工保護局(DCWP)表示,新規是為了讓裝修合約更透明,避免屋主在不清楚規定的情況下,事後才發現工程違規,甚至收到罰單。
常見的廚房、浴室、地下室、屋頂、後院、店面和隔間裝修,看起來只是「小工程」,但只要牽涉到水電、燃氣、排水、牆體、結構、防火或房屋用途改變,就可能需要向建築局(DOB)申請許可證。
過去不少裝修糾紛,就是因為屋主和承包商一開始沒有講清楚。屋主以為承包商已經把許可證辦好,承包商卻說屋主自己要負責。等到市府查到違規施工,罰單或整改責任往往落到房產持有人身上。
若承包商認為工程不需要許可證,也應該寫下來;若需要,就要把責任分工說清楚。
紐約市府提醒,屋主不要只靠口頭承諾。簽約前應先問清楚:這項工程需不需要DOB許可證?如果需要,是誰負責申請?屋主要如何查詢許可證狀態?
市府也提醒,屋主應確認承包商是否持有紐約市家居裝修承包商執照。若承包商會辦許可證,相關責任最好寫進合約,包括申請費是否包含在報價內、何時申請、何時可開工,以及若未取得許可就施工,後續責任由誰承擔。
若屋主遇到承包商拒絕提供書面說明、施工後才追加許可證費用,或懷疑對方無證施工,可向DCWP投訴。
這項新規將於6月10日生效。近期準備裝修的屋主,簽約前記得把「需不需要許可證、誰去申請、怎麼查得到」三件事問清楚、寫清楚,才能減少日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