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槍枝銷售 洛縣再祭新規
![韓珍妮推動多項槍枝暴力預防措施統計。(記者張庭瑜/製表)](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3/11/30/27721501.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為了加強對槍械銷售的控制,洛杉磯縣政委員會於11月28日一致通過了一項新法令。這項法令針對槍械和彈藥經銷商,在洛杉磯縣管轄區實施新的要求,包括要求經銷商需從區域規畫部門獲得條件使用許可,這在以往的法規中是不存在的。
此外,所有新開設的槍械和彈藥商店,必須與學校、公園、圖書館和托兒所等兒童聚集地保持至少1000英尺的距離。該法規將於12月19日審議,若通過將在30天後生效。
洛杉磯縣(Los Angeles County)政委韓珍妮(Janice Hahn)在即將結束的任期內,對抗槍枝暴力的努力顯示成效。她強調,在等待國會行動的同時,地方政府不能袖手旁觀。在她的領導下,洛杉磯縣通過了多項針對槍枝暴力的重要法規。
縣政委員會在10月時批准了一項法令,針對縣屬區域的槍械和彈藥經銷商制定一系列常識性監管和安全要求。這些要求包括強制彈藥經銷商獲得商業執照並遵守適用於槍械經銷商的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銷售槍械和彈藥的商店(除非有成人陪同)、要求商店提供年度銷售報告、記錄購槍者的指紋、維持庫存報告、安裝安全攝像頭,以及在商店內展示關於槍枝風險的警示牌等。
為了有效預防槍枝暴力,洛杉磯縣還著重於提高公眾對槍枝暴力限制令(GVROs)的認識和使用。這些限制令允許執法部門或公眾在認為某人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時提出申請,經法官批准後,可禁止該人在21天至五年之間購買槍枝、彈藥或彈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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